第8章

亚玛。我对她一直都没什么兴趣,现在兴趣可浓厚了。养猪厂那一幕让我喉头一紧。我妈说全校就属她最有人缘,这我相信;婕琪阿姨说再也挑不出比她更卑鄙的女孩,这我也相信。生活在我妈的恶毒漩涡中,人格多多少少都会有点扭曲。但亚玛是怎么看待玛丽安的呢?我很好奇。活在阴影的阴影下很不好受吧。不过亚玛是个聪明的孩子,只在外面作怪,在我妈身边就变得甜美又听话,什么都要人家帮忙;如果不这么做,她就得不到母爱。

但她生性暴戾,会大发脾气,掴同学巴掌,加上我最近发现她丑陋的一面:她对下流的事物情有独锺。这让我联想起安和娜塔莉的故事。亚玛跟玛丽安一点也不像,不过倒有几分安和娜塔莉的味道。

※※※

傍晚时分,还没开饭,我决定再去肯尼家碰碰运气。我一定要从他们嘴里套出几句话,不然根本没办法写这篇报导,如果套不出来,柯瑞就会要我退出。对我来说,离开风谷镇根本不痛不痒,但我要证明我有能力照顾自己。我的信誉现在岌岌可危,毕竟会在身上刻字的女孩,很难得有老闆肯交付重任。

我开车经过娜塔莉的陈尸地点。三根粗短的蜡烛早已被风吹熄,花束包在超市的包装纸里,显得十分廉价,灌了氦气的爱心气球萎靡不振,无精打采地上下飘动,这些东西被亚玛认为不值一偷,凄凉地堆叠在一起。

肯尼家的车道停了一台红色敞篷车,娜塔莉的哥哥坐在前座,跟副驾驶座一个相貌匹配得上他的金髮妹聊天。我并排停在他们旁边,两人先是偷瞄了我几眼,然后决定假装没看见。金髮妹突然开怀大笑,红色的指甲绕着大男孩后脑勺的棕髮。我尴尬地点个头,很草率,我睹他们根本没看见,我轻手轻脚经过敞篷车,往大门口走去。

来应门的是娜塔莉的妈妈。屋子里很静,很黑。她的脸上挂着欢迎,没认出我是谁。

“肯尼太太,很抱歉这种时候还来打扰妳,但我有话想跟妳说。”

“有关娜塔莉的事吗?”

“对。可以到里面坐一坐吗?”这招很下流,完全不需表明身分,就可以偷偷摸摸混入屋内。柯瑞总爱说:记者就像吸血鬼。你不邀请,他们也进不去;但一旦进去了,没把人榨乾他们是不会走的。她打开门。

“哇,屋子里好凉爽好棒啊,谢谢妳。”我说。“听说今天会飙高到三十二度,但我想不止吧。”

“我听说是三十五度。”

“我想也是。可以麻烦妳给我一杯水吗?”这招也是屡试不爽:女人啊,只要对谁好过,就很难撵他出去。如果你刚好过敏或伤风,跟她要面纸会更有效。女人喜欢弱者。我指的是大部分的女人。

“当然。”她迟疑了一下,看着我,好像想知道我的身分,但又不好意思开口问。殡葬业者?神职人员?警察?医护人员?弔唁民众?她这几天遇到的人,可能比去年整年加起来还要多。

趁肯尼太太在厨房忙,我四下张望。客厅跟之前完全不一样,家具全部归位,不远的桌上摆着一张照片,照片里是肯尼家的两个孩子,穿着红色毛衣和牛仔裤,分别倚在大桦树的两边。男孩笑得很勉强,好像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。女孩身高还不及他一半,一脸严肃,好像古时候银版照片上的人物。

“妳儿子叫什么名字?”

“约翰。他又乖巧又和善,是我的骄傲。上礼拜刚刚高中毕业。”

“好像提早了一点──我也是同一所高中毕业的,记得我那时候要熬到六月。”

“嗯。暑假那么长,真不错。”

我微笑。她微笑。我坐下来,小口小口喝着水,怎么也想不起来柯瑞说混进客厅后下一步是什么。

“我们其实不算真的认识。我叫卡蜜儿.卜蕾。芝加哥《每日邮报》的记者,前几天晚上跟妳通过电话。”

她僵住笑容,下巴动了起来。

“为什么不早讲。”

“我知道妳这阵子一定很不好过,我也只想请教妳几个问题就好……”

“不行。”

“肯尼太太,我想要替你们家讨回公道,这是我这趟来的目的。大众知道的愈多,……”

“你们报社就愈赚。这一套我早就听腻了。我警告妳最后一次:不准再踏进我家门,不准跟我们联络。其他我没什么好说的。”她起身,居高临下俯瞰我,脖子上挂着一条木质串珠项鍊,正中央镶着红色大爱心,跟葬礼当天一样;爱心在她胸口摆晃,好像催眠师的怀錶。“妳这个寄生虫。”她对着我开骂。“我看到妳就噁心,希望妳哪天能回头看看自己有多丑陋。现在请妳马上离开。”

她尾随我走到门口,好像没亲眼看我步出她家门,就不放心我是真的离去。她在我背后把门摔上,手劲很大,震得门铃都响了起来。

我站在阳台,羞红了脸,心想:那条爱心项鍊一定会让我的报导增色不少。金髮妹坐在红色敞蓬车上看着我。男孩子已经走了。

“妳是卡蜜儿.卜蕾吧?”她喊道。

“我是。”

“我还记得妳。”金髮妹说。“虽然妳住在这里的时候我还小,但大家都知道妳是谁。”

“妳叫什么名字?”

“玛芮斯.惠勒。妳不会记得我的。妳上高中的时候,我还只是个小傻瓜呢。”

原来是约翰.肯尼的女朋友。我听过她的名字,多谢那几位长舌的阿姨,但我不认识她本人。不过,她说她知道我,这我一点也不惊讶。风谷镇长大的小女孩,总是密切关注学姐的一举一动:谁跟受瞩目的橄榄球员约会,谁当选校花,谁是风云人物。女同学之间还会像交换棒球卡那样,互相交换偶像的最新情报。我还记得茜茜.慧德,她在我小时候是卡杭高中的毕业舞会皇后。有一次她跟我打招呼,我立刻跑去药妆店买了十一支唇膏,试看看哪一支才是她擦的那种粉红色。

“我记得妳。”我说。“没想到妳已经可以开车了。”

她被我的谎话逗得呵呵笑。

“妳现在是记者,对吧?”

“对,在芝加哥。”

“我帮妳找约翰接受访问吧。保持联络喔。”

玛芮斯一溜烟地开走了。她说“保持联络喔”的声调,补擦唇蜜的姿态,还有她毫不关心我访问的主题是个死去的十岁小女孩,从这几点来看,我敢说,她是个自得意满的女孩。

※※※

我打电话去镇上的五金行──就是发现娜塔莉的那一家。我没表明身分,一接通就说想整修浴室,重铺地砖。要把话题转到谋杀案上倒不难。

“最近应该有很多人担心居家安全问题吧,”我旁敲侧击道。

“就是说啊,太太。最近几天链锁都销得很好,还有一堆人要加装门闩,”接电话的人大吐苦水。

“真的啊?有几户呢?”

“大概三十五户左右吧,我想。”

“大部分都有家庭、有小孩吗?”

“喔,对呀。他们的确不应该掉以轻心,对吧?我们也想替娜塔莉的家人出点力。”他稍做停顿。“妳要不要过来看看几块磁砖?”

“再看看好了,谢谢你。”

又完成一项採访工作,而且还不需要低声下气、任人辱骂,当哀怨的母亲的受气包。

※※※

晚上我和理察共进晚餐,他挑了一家名叫葛绿蒂的家庭餐馆,附沙拉吧,吧檯上什么都有,就是没有沙拉,只有最后面摆了一小盒莴苣,苍白、油腻,好像事后想到放上去的。我迟到了十二分钟,尴尬地看着理察跟女侍者聊天,她活泼健谈,一张脸圆滚滚的,跟烤箱里的派很搭。她完全无视于我的存在,一心陶醉在自己跟理察的未来,偷偷在心里写日记,编织今晚的浪漫。

“卜蕾。”他说,一双眼睛紧盯着女侍者。“妳未免也迟到太久了。妳该庆幸有小恺希在这里陪我。”女侍者吃吃笑了一阵,瞪了我一眼,领着我们到角落的包厢,“啪,”一声,把黏腻的菜单摆在我面前。桌面上有杯盘的印子,是上一位顾客留下的痕迹。

女服务生回来了,丢给我一小杯水,捧着一杯碳酸饮料给理察。“看吧,理察──就跟你说我没有忘记,对吧?”

“所以我才那么喜欢让妳服务啊,恺希。”

“嗨,卡蜜儿,听说妳回来镇上了啊。”这句话我听到不想再听了。仔细一看,原来这个服务生也是我以前的同学。我高二有一学期跟她特别要好,那时候我们跟全校最优的两个男生约会,我的叫菲尔,她的叫杰瑞,两个人都是头脑简单、四肢发达的镓伙,秋天打橄榄球,冬天玩摔角,一年四季都开派对,地点就在菲尔家地下一楼的育乐室。我脑中突然闪过我跟她推开玻璃门,手牵着手走到雪地里撒尿,两个人喝得醉醺醺的,根本没脸上楼见菲尔妈妈。我记得她跟我说她和杰瑞在撞球桌上做爱,难怪那时球台黏答答的。

“嘿,恺希,真高兴见到妳。最近好吗?”

她两手一摊,环视餐厅。

“妳看也知道。妳待了这几天,应该早就听说了吧?鲍比跟妳问好。鲍比.基得。”

“喔,对耶!天啊……”我都忘记他们两个结婚了。“他还好吗?”

“老样子。有空过来坐坐啊,有时间的话。我们住在费雪路那边。”

我可以想像自己坐在基得家的客厅里,时钟滴答滴答响,我绞尽脑汁,拚命找话题跟鲍比和恺希聊。但恺希会负责讲话,她每次都这样,宁可大声朗读街上的招牌,也不愿意冷场。如果鲍比也没变的话,就应该还是跟以前一样和善、沉默寡言。他的嗜好不多,只有听到打猎两个字,他那双青灰色的眼珠才会亮起来。记得高中的时候,他每杀一头鹿,都会把鹿蹄留下来,他的口袋里永远装着最新的战利品,一看到附近有坚硬的桌面、墙面,就把鹿蹄掏出来当鼓棒敲打。我总觉得那阵阵鼓声是死鹿的摩斯密码,是餐桌上的鹿肉在发出求救讯号,无奈已经太迟了。

“嗯,两位用自助餐吗?”

我跟她要了一瓶啤酒,引来一阵长长的沉默。恺希转头去看墙上的挂钟说:“呃,我们八点以后才供应啤酒。看在我们都是老朋友了,我试试看能不能帮妳偷一瓶过来,嗯?”

“啧,我不想给妳添麻烦。”风谷镇的供酒时间是随便店家自己订了算。订五点钟还说得通,订八点就是存心跟人过意不去。

“一点也不麻烦,卡蜜儿,我已经好久没碰到这么有趣的事了。”

趁着恺希去帮我偷酒,理察跟我先去夹菜,我们的盘子上堆着炸牛排、玉米粥、马铃薯泥,理察还多舀了一块摇摇晃晃的果冻,走回餐桌时已经融得差不多了。我坐下来,这才发现恺希已经在坐垫底下藏了一瓶啤酒。

“妳都那么早就喝酒吗?”

“不过是瓶啤酒。”

“妳进来的时候我就闻到妳呼出来的酒味了,用Airwaves掩饰住,超凉薄荷的?”他对着我笑,像只是好奇,没有要说教的意思。我赌他在讯问室里的表现一定很优秀。

“Airwaves,有;喝酒,没有。”

老实说,这就是我迟到的原因。在我开进停车场的前一秒钟,我想起来我离开肯尼家之后喝了点小酒,需要吃点东西盖过酒气,所以就又往前开了几条街去买Airwaves。超凉薄荷的。

“好吧,卡蜜儿。”他温柔地说。“别担心,反正这不干我的事。”马铃薯泥被果冻染成鲜红色,他舀了一口,安静地吃着,似乎有点惭愧。

“所以,你想要知道风谷镇的哪些事?”我觉得自己让他大失所望。我好像漫不经心的妈,答应小孩说生日要带他去动物园,后来却说话不算话。我愿意向他坦白,等下不管他问我什么问题,我都一定据实以告,就算是补偿他──突然,我会意过来,原来他刚才问我有没有喝酒,其实是想激我,害我心虚惭愧?真高招。

他盯着我看,看得我自觉矮人一截。“我想了解这里的暴力事件。每个地方的特色不一样,这里是公开施暴还是偷偷来?是集体犯罪,譬如打群架、轮暴,还是个人犯案?罪犯是谁?受害者又是谁?”

“呃,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办法完整叙述这里的犯罪史。”

“说一说妳从小到大目睹过的暴力事件。”

我妈和那个小宝宝。

“有个女人伤害小婴儿。”

“是打他?还是揍他?”

“是咬他。”

“好。是男婴还是女婴?”

“女婴,我想。我那时候还小,所以不太肯定。”

“是那女人的孩子吗?”

“不是。”

“很好、很好,这样就对了。所以是个人犯案,对女婴施暴。是谁干的,我要查出来。”

“我不知道她的名字。是某人的亲戚,从外地来的。”

“那,有谁知道她的名字吗?我是说,她在这里有人脉,值得好好调查一番。”

我觉得我四肢解体,断手断脚就像漂流木,在油腻的湖面上摆荡。我拿叉子的齿尖戳我的指腹。光是说出这件事就够我受的了,没想到理察还盘问得那么仔细。

“嘿,我以为你只想大致了解这里的暴力事件。”我说。我的声音在充血的耳朵里听起来很空洞。“我不知道细节。我不认识那个女的,也不知道她跟谁在一起。说她是外地人也只是我的揣测。”

“我还以为记者不能随便乱揣测呢。”他又露出微笑。

“我那时候又不是记者,还只是个小女生……”

“卡蜜儿,对不起,害得妳那么不好受。”他把我手上的叉子抽走,故意摆在他那边,然后牵起我的手,吻了一下。我看见『口红』从我右边的袖口爬出来。“对不起,我无意拷问妳。我这警察真坏。”

“要把你想成坏警察还挺难的。”

他露齿而笑。“的确有点勉强,都怪我这张娃娃脸!”

接下来那一秒钟,我们各喝各的饮料。他转着盐罐说:“我可以再问妳几个问题吗?”我点头。“妳想到的第二个暴力事件是什么?”

盘子上的鲔鱼沙拉飘出一股腥甜味,害得我胃揪成一块。我急着找恺希再拿一瓶啤酒过来。

“五年级。两个男生利用下课时间把女生逼到墙角,命令她把棍子插入体内。”

“她有反抗吗?是他们逼她的?”

“嗯……算吧。那两个男生是恶霸,他们叫她做什么,她就做什么。”

“这是妳看到的还是听说的?”

“他们叫我们几个去看。后来被老师抓到,老师要我们道歉。”

“跟那个女生?”

“不是,那个女生也要道歉,跟全班道歉。老师说:『男生管不了自己,所以女生要自己把持住。』”

“妈啊。差点就忘了以前跟现在差多少,这也只不过是几年前的事情而已。资讯……有够不发达。”理察一边记笔记,一边把果冻塞到嘴里。“妳还记得哪些事?”

“有一次,有个国二女生在派对喝醉,跟四、五个橄榄球员发生性关係,一个上完换另一个。这样算吗?”

“卡蜜儿,这当然算。其实妳心里明白的,对吧?”

“呃……我只是疑惑这算是暴力呢还是……”

“这当然是暴力。一群小鬼轮暴十三岁小女生,这不是暴力是什么?”

“餐点都还满意吗?”恺希突然带着一张笑脸出现。

“妳有办法再偷拿一瓶酒来吗?”

“两瓶。”理察说。

“好吧,但这次是看在理察的面子上,因为他给小费最大方。”

“谢啦,恺希。”理察扬起嘴角。

我凑近他。“我不是在跟你争这算不算暴力,理察。我只是在测验你对暴力的标準。”

“很好,光凭妳问我轮暴算不算暴力,我大概就能掌握风谷镇的暴力倾向了。警方知情吗?”

“当然不知道。”

“我很惊讶她没被逼迫先道歉:『对不起要你们强暴我』。才国二。我快吐了。”他又想牵我的手,我赶紧把手放在膝上。

“所以是因为年纪小就算强暴?”

“强暴就是强暴,跟年纪无关。”

“如果我今天晚上喝醉酒,脑筋不正常,跟四个男人发生关係,这样算强暴吗?”

“就法律上来讲,我不知道,这要考量很多因素,譬如要看妳的律师是谁。但就道德上来说,他妈的这当然算是强暴。”

“你这是性别歧视。”

“什么?”

“你这是性别歧视。我受够了左派的自由党份子,假借保护女性免受歧视之名,公开行性别歧视之实。”

“我跟妳保证我不像妳说的那样。”

“我们办公室有个男的,他很敏感。有一次老闆升别人没升我,他就叫我去告他性别歧视。我不觉得老闆有性别歧视,因为我本来就只是个平庸的记者。再说,有些女人喝酒后并没有遭人强暴,她们只是做了傻事。说女人喝醉了需要特别礼遇,说我们女人需要别人照顾,这才真的是冒犯人。”

恺希端着我们的啤酒回来。我们不说话,猛喝酒,一直喝到瓶子见底。

“天啊,卜蕾,好吧,算我输了。”

“好。”

“不过,妳有看出一些规律对吧?遭受攻击的都是女性。大家对这些攻击事件的态度也很消极。”

“可是奈许家和肯尼家的女孩都没有遭到性侵害啊。”

“我想从我们男生的角度来看,拔牙跟强暴一样,都是权力的展现,都是一种入侵,而且需要极大的力气,每拔一颗牙……就是一种解脱。”

“这算是採访吗?”

“要是我在你们家的报纸上看到这段话,或是在妳写的文章发现妳影射我们的对话,我就再也不跟妳讲话了。不过惨的人是我,因为我喜欢跟妳讲话。乾杯。”理察用空酒瓶“锵”一声碰了我的酒杯。我没说话。

“说真的,跟我出去约会嘛。”他说。“出去玩一玩,不谈工作的事。我的头脑需要休息一个晚上,不要再去想这些事,享受一下乡下的娱乐。”

我挑起眉毛。

“像拉太妃糖啊,抓猪比赛啊。”他一边说一边扳手指。“自製冰淇淋、开小车逛大街……喔,这附近有没有那种好玩的园游会啊?我可以让妳看我力气有多大。”

“像你这种态度,怪不得会那么受欢迎。”

“像恺希就喜欢我。”

“那是因为你付她小费。”

※※※

我们后来去了亚瑟公园,两个大人塞在小小的鞦韆上,在炙热的夕阳余晖中前后摆荡。这是娜塔莉死前最后被目击的地方,但我们都不去提这件事。棒球场另一端,一座石造喷泉不断喷出水,不到劳动节①不停歇。

①美国的劳动节是九月的星期一。

“我看到很多高中生半夜在这里开派对。”理察说。“韦克睿最近太忙,抽不出时间来赶他们走。”

“从我高中的时候就这样了,饮酒作乐在这里没什么大不了的。显然只有葛绿蒂那家餐馆是例外。”

“我很想看妳十六岁的样子。我猜妳是那种乖乖牌,有脸蛋、有钱、有脑袋。在这种地方,一个人一旦什么都有了,就会开始作怪。我可以想像妳站在那里”──他说着便指着一排排破烂的户外看台──“灌醉一群男生。”

跟我在这座公园做过的坏事比起来,他说的根本不够看。我的初吻在这里,第一次口交也在这里,那年我十三岁。棒球队的学长说要照顾我,把我带进树林里。我不帮他服务,他就不跟我接吻。我帮他服务后,他还是不跟我接吻,因为嫌我的嘴巴不乾净。青涩的爱。不久之后,我就参加了那场橄榄球员开的派对,彻夜狂欢。国二,四个男生。光是那天晚上,就比我过去十年加起来还要奔放。我感觉『邪恶』两个字在我的耻骨上燃烧。

“该玩的我都玩过了。”我说。“有钱有脸蛋,在风谷镇铁定吃得开。”

“脑袋呢?”

“脑袋要藏起来。我有很多朋友,但没有一个知心的,你懂吧?”

“可以想像。妳跟妳妈感情好吗?”

“也没特别好。”我喝多了,脸上又闷又热。

“为什么?”理察把鞦韆扭过来,跟我面对面。

“我觉得有人天生不适合当人家的妈妈,有人天生不适合当人家的女儿。”

“她曾经伤害过妳?”这个问题问得我胆颤心惊,尤其刚刚吃饭才聊过那个话题。她有伤过我吗?我敢保证,总有一天,我会梦到她抓我、咬我、捏我。我觉得这些事情全都发生过。我想像自己撩起上衣,秀给他看我身上的疤,尖叫着要他看啊!沉浸在这个举动当中。

“你这样问好奇怪,理察。”

“对不起,因为妳听起来很……难过,很生气,之类的。”

“亲子关係健全的人才会说这种话。”

“我心虚了。”他大笑。“换个话题怎样?”

“好。”

“好啊,我看看……聊点轻鬆的好了。找些适合边荡鞦韆边聊的话题。”理察对着我挤眉弄眼,绞尽脑汁。“想到了。妳最喜欢什么颜色?吃冰淇淋最喜欢什么口味?最喜欢哪个季节?”

“蓝色,咖啡,冬天。”

“冬天。谁会喜欢冬天。”

“冬天天黑得早,我喜欢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因为天黑表示一天又结束了。我喜欢划掉月曆上的日期。一百五十一个叉,没发生什么恐怖的事:一百五十二个叉,世界还没有毁灭:一百五十三个叉,我还没有害死人;一百五十四个叉,讨厌我。有时候我会惶惶不安,直到剩下的天数可以用五根手指头数出来。再撑三天,我就再也不用为生活操心了。

“我就是喜欢黑夜。”我还想多讲一点,没有要讲很多,只是还想再多讲一点,这时,一台破烂的黄色跑车,轰隆轰隆在对街停下来,亚玛和她的金髮跟班从后座鱼贯而出。亚玛往前凑向驾驶座的窗户,露出乳沟挑逗开车的男孩,他留着一头油腻的长髮,髮色金色偏灰,典型开黄色跑车的小鬼。三个跟班站在亚玛身后,屁股翘得高高的,其中最高的那个身材高䠷纤细,只见她转过身去,背对着同伴,假装弯腰绑鞋带。高招。

她们朝我们的方向走来,亚玛夸张地挥舞着手,抗议排气管吐出的黑烟。我承认她们的确很辣。柔顺的金髮,心型的脸蛋,纤细的双腿,穿着迷你裙配紧身短T,露出平坦的小腹。除了那个叫小焦的女孩,她的胸部太高太挺,一看就知道是垫的,其他三个都是真材实料,非常丰满,走起路来还会颤动,未免太早熟了一点。小时候牛奶喝太多,又吃了太多猪肉和牛肉,加上这些牲畜体内又打了太多贺尔蒙,我想我们不久就可以看到小婴儿大胸部了。

“嘿,劳尔。”亚玛喊道。她正含着一根超大支的红色棒棒糖。

“嗨,小姐们。”

“嗨,卡蜜儿,有没有多称讚我几句?”亚玛一边问,舌头一边在棒棒糖上面画圈。原本阿尔卑斯山少女的髮辫散开了,穿去养猪厂的衣服也换掉了,我敢说那上面一定沾满各式各样的恶臭。眼前的她穿着一件背心配迷你裙,迷你裙只遮住胯下两公分。

“还没耶。”她的皮肤像水蜜桃,没有斑点,没有皱纹,完美无瑕,没有个性,像刚从子宫里跳出来的婴儿。她们都像未完成的作品。我想叫她们走开。

“劳尔,你什么时候要载我们去兜风?”亚玛说着,就在我们面前的泥土地上坐下来,腿张得开开的,露出裙子底下的内裤。

“要兜风可以,但我要先逮捕妳,还有那些跟妳一起厮混的男孩子。那些高中生对妳来说太老了。”

“他们不是高中生。”高个子的女生说。

“对啊。”亚玛呵呵笑着说。“他们是中辍生。”

“亚玛,妳几岁?”理察问。

“刚满十三岁。”

“你干嘛每次都那么关心亚玛?”头髮偏铜金色的女生插嘴道。“我们也在场啊,你又不是没看到。你该不会连我们的名字都不知道吧?”

“卡蜜儿,见过琪丽、恺儿喜、还有,妳也是恺儿喜吧?”理察一边说,一边指着高个子女生、铜金髮女孩,最后那个我妹都叫她……

“小焦。”亚玛说。“我们有两个恺儿喜,但小焦姓焦,所以我们直接叫她的姓,避免混淆。对吧,小焦。”

“她们想叫我恺儿喜也可以。”小焦说。她在四人帮里排行垫底,大概是要惩罚她长得不够出色。下巴太圆了。

“亚玛是妳同母异父的妹妹,对吧?”理察继续说下去。“我消息也没那么不灵通嘛。”

“不会啊,我觉得你消息很灵通,”亚玛说。她把“很灵通”说得很性感,虽然我不知道这三个字是否有任何性暗示。“所以,你们两个是在约会还是怎样?我听说小卡蜜儿在这里是超级辣妹。至少以前是这样啦。”

理察笑到呛到,“嗝”了一声。『不值得』在我腿上发烫。

“是真的,理察。我以前真的很正点。”

“很正点。”亚玛学着我讲话。两个女孩哈哈大笑。小焦拿着棍子在地上胡乱划线。“你应该听一听她的事蹟,保证听得你烧起来。还是说你已经烧到不行了?”

“各位小姐,我们要走啦,跟往常一样,我们有很正点的事要办。”理察说着牵起我的手,把我从鞦韆上拉起来。我握着他的手,往车子的方向走去,中途捏了他两下。

“真有绅士风度啊。”亚玛大声地说,四个女孩同时站起来,跟在我们身后。“虽然破不了案,倒是有闲情逸致带卡蜜儿搭烂车兜风。”她们跟我们离得很近,亚玛和恺儿喜一直踩我们的脚。亚玛的凉鞋蹭着我的脚后跟,蹭得后跟上面刻着的『噁心』发热。接着她开始拿舔过的棒棒糖缠捲我的头髮。

“住手。”我低声说完,一个转身,擒住她的手腕,用力过猛,甚至摸得到她的脉搏。比我的还慢。她嘴里吐出草莓的气息,盈满我的颈窝。

“来啊,动手啊。”亚玛扬起嘴角。“妳可以在这里杀了我,劳尔也不会知道是妳做的。”我鬆开手,推了她一把。我本来想走得从容一点的,但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,只顾着转身跟理察赶快钻进车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