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雅各亚瑟公园的水塔脚柱上,被喷了一圈一圈的蓝色花纹,很别緻,像给脚柱穿上针织毛袜。公园里空空荡荡。这是娜塔莉.肯尼最后一次被目击的地方。棒球场上尘土飞扬,沙子黏在我喉咙里,味道像泡太久的浓茶。林子边缘一带,草长得特别长。我很意外居然没有人下令割除这些杂草,看来杂草的下场不像缠住安的乱石那么凄惨。
国中的时候,大家週末都会约在亚瑟公园碰面,喝啤酒、抽大麻,或是躲到树林里打手枪。我的初吻就在这里,那年我十三岁,对方是橄榄球员,他随时都在嚼菸草,那股菸味带给我的冲击,远远大过于那个吻:我吐在他的车子后面的酒桶里,秽物跟酒桶里的切丁水果一起载浮载沉。
“詹姆士.卡比西来过这里。”
我转过身去,看到一个约莫十岁、留着平头的金髮小男孩。他手上握着一颗有细绒毛的网球。
“詹姆士.卡比西是谁?”我问。
“他是我的朋友。他看到她抓走了娜塔莉。”小朋友说。“他有看到她。她穿着睡衣。他们在玩飞盘,飞盘掉进林子里,娜塔莉去捡,结果就被抓走了。她本来是要抓詹姆士的,可是詹姆士说他要待在棒球场上。所以娜塔莉跑去林子那边。詹姆士待在这里,因为他想晒太阳。詹姆士不能晒太阳,因为他妈妈有皮庸癌,可是他还是想晒太阳。他以前都会晒太阳。”小男孩拿起网球往地上砸,扬起了地上的尘土。
“他现在不喜欢晒太阳了?”
“他现在什么都不喜欢了。”
“因为娜塔莉吗?”
他没好气地耸耸肩。
“因为詹姆士没鸡鸡。”
小男孩用眼睛上上下下打量我,突然球就砸了过来,很用力,砸在我的屁股上,弹开了。
他噗哧一笑:“对不起。”说完急急忙忙跑去追球,还耍帅飞身扑到球上,捡到之后一跃而起,用力一丢,球弹得半天高,大约有三公尺,接着大反弹了几下,然后就愈弹愈低,愈弹愈低。
“我刚没有听得很清楚。你是说谁穿睡衣?”我盯着一弹一弹的网球。
“抓走娜塔莉的女人。”
“等等,什么意思?”我听到的版本是娜塔莉跟朋友在公园玩,小朋友一个接一个回家,最后剩下娜塔莉一个人走,在短短的回家途中遭人绑架。
“詹姆士看到那个女人抓走娜塔莉。那时候只剩他们两个在玩飞盘,娜塔莉没接好,飞盘飞到林子里,然后那个女人就把手伸出来把她抓走了。然后她们就不见了。然后詹姆士就跑回家,然后他就再不出门了。”
“那你怎么知道发生了什么事?”
“我去他们家找他,他告诉我的。我们是好朋友。”
“詹姆士住在这附近吗?”
“詹姆士去吃大便。反正我今年要去外婆家过暑假。在阿肯色州,比这里好多了。”
小男生拿起球扔向棒球场周围的铁网,哐啷啷,球卡住了。
“妳住在这里吗?”他踢着地上的沙。
“嗯,我以前住在这里,现在没有了。我来找朋友的。”我又问了一次:“詹姆士住在这附近吗?”
“妳是高中生吗?”他的脸晒得很黑,好像玛丽安小时候。
“不是。”
“大学生?”他的下巴沾到口水。
“再大一点。”
“我要走了。”他往后退,一蹦一跳地走了,走到一半顺便把球从铁网上拔出来,好像在拔蛀牙一样,接着转过头来看着我,神经兮兮地摇了摇屁股。“我要走了。”他把球往街上一扔,不偏不倚砸中我的车,“吭”地好大一声,然后就追着球走了。
我在风谷镇唯一一家连锁便利商店翻阅电话簿,我们镇的电话簿跟杂誌一样薄,一下就翻到卡比西他们家。我在保温瓶里装满草莓汽水,开车到荷姆司街三六一七号。
卡比西家在城东的边角上,那里都是一堆破屋,房租很便宜,两房一厅,居民大多在附近的养猪厂工作,这家养猪厂属于私人经营,供应全美百分之二的猪肉。在风谷镇随便找个穷人来问,十之八九都在那间厂里做事,穷人的爸爸以前也是在那里做事。养猪厂负责养也负责杀,养的那边倒还好,小猪仔打印、装箱,母猪受孕、圈养、猪粪清理、打扫。杀的那边就可怕了。有人负责装卸猪只,把猪只赶到走道上电击;有人负责抓住猪的后腿,铐上脚镣,手一鬆,猪只倒吊挂高,一边踢腿,一边哀嚎,接着屠刀割喉,血溅四处,稠得像油漆,洒在磁砖地板上,最后丢进热水槽汆烫。厂里尖叫声不辍,那凄厉的哀嚎跟金属的声音一样刺耳,逼得人人都戴着耳塞。大家白天在无声的愤怒中工作,晚上则跑去喝酒、玩音乐,吵吵闹闹。养猪厂附近的酒吧“席拉家”,菜单上没有猪肉,只供应鸡柳条,这鸡,想必也是在同样破败的镇、同样愤怒的工厂里宰杀的吧。
既然都说这么多了,乾脆就全讲吧,其实这家养猪厂是我妈的,她每年大约获利一百二十万美元,营运的部分就交给其他人去处理。
卡比西家的阳台上,有只公猫喵呜喵呜地叫,我朝房子走去,听见屋里传出脱口秀节目的声音。我叩了叩门,枯等。一只公猫跑来我腿边磨蹭,我隔着裤管都可以感觉出牠凹凹凸凸的肋骨。我又敲了一次,这回电视关了。公猫钻到阳台的鞦韆底下,喵呜喵呜叫着。我用指甲在左手掌心上写着“喵”,然后又敲了一次。
“妈妈?”窗口传来小孩子的声音。
我走向窗口,透过沾满尘埃的纱窗,我看到一个瘦弱的小男生,他有一头乌黑的捲髮,眼睛很大。
“哈啰,对不起吵到你了。你是詹姆士吗?”
“妳想干嘛?”
“嗨,詹姆士,对不起,打扰你看电视了。节目好看吗?”
“妳是警察?”
“我是来帮你揪出伤害你朋友的坏人。可以跟你说说话吗?”
他没有跑开,伸出一只手指,在窗台边上画来画去。我退到阳台另一边的角落,在鞦韆上坐下来。
“我叫卡蜜儿。你朋友把你看到的事情都告诉我了。他是一个金头髮的小男生,头髮剃得很短。”
“阿迪。”
“原来他叫阿迪。我在公园里碰到他,就是你和娜塔莉一起玩的那座公园。”
“她把娜塔莉抓走了。大家都不相信我。我才不害怕呢,我只是要待在家里而已。我妈妈得了癌症,她生病了。”
“阿迪也这样讲。我不怪你。我这样突然跑过来,希望没有吓到你。”他用长长的指甲刮着纱窗。喀喀喀喀,听得我耳朵发痒。
“妳长得跟她不像。如果妳长得跟她一样,我就要报警,我就要拿枪射妳。”
“她长得怎样?”
他耸耸肩。“我早就说过了。说了一百遍了。”
“再说一次。”
“她很老。”
“跟我一样老?”
“跟我妈一样老。”
“还有呢?”
“她穿着白色的睡衣,留着白色的头髮。她全身都是白色的,但不是鬼。我就跟大家说了她不是鬼。”
“她有多白?”
“像从来不出门那么白。”
“然后她趁娜塔莉在树林旁边捡飞盘的时候,把娜塔莉抓走了?”我哄着他,像我妈在讨好帅气的侍者。
“我没有骗人。”
“我知道你没有骗人。她趁你们在玩,把娜塔莉抓走了?”
“而且超快的。”他点头。“娜塔莉跑到草丛里找飞盘。然后她就从树林里走出来,看着娜塔莉。我比娜塔莉还要早看到她。但我没有害怕。”
“喔。”
“她抓住娜塔莉的时候,我本来也不害怕的。”
“然后你就害怕了?”
“才没有。”他愈说愈小声。“我才不怕。”
“她把娜塔莉拉过去,好像在抱她,然后抬起头看到我,凶巴巴地瞪我。”
“她瞪你?”
“嗯,她还对着我笑,我想可能没什么事。她什么也没说。然后她突然就不笑了。她把一根手放在嘴唇上,要我安静,然后就跑进树林里去,把娜塔莉带走了。”他又耸一耸肩。“这我之前通通都讲过了。”
“讲给警察听?”
“先讲给我妈妈听,后来又讲给警察听。我妈叫我讲的。可是警察不理我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他们觉得我在骗人。但我才没有说谎,谁会说这么笨的谎。”
“娜塔莉被抓住的时候有没怎么样?”
“没有。她就站在那里。我觉得她不知道该怎么办。”
“你有没有看过长得跟那个女人很像的人?”
“没有。我说过了。”他往后退,离开纱窗,回头望向客厅。
“好吧,很抱歉打扰到你了。也许你该多找朋友来家里玩,跟你作伴。”他又耸耸肩,还开始咬指甲。“到外面走走可能会更好。”
“我不要。反正我有枪。”他往后一比,一把枪横在沙发扶手上,旁边是吃一半的火腿三明治。天啊。
“詹姆士,你确定你要把枪放在那?你不是真的想要开枪吧?太危险了。”
“没妳说的那么可怕。反正我妈也没在管。”他第一次注视我的眼睛。“妳很漂亮。妳的头髮很漂亮。”
“谢谢你。”
“我要走了。”
“嗯。詹姆士,要好好照顾自己。”
“我有在照顾自己啊。”他故意叹了口气,离开窗边。一秒后,电视机又呱啦呱啦响起来。
※※※
风谷镇一共有十一间酒吧。我挑了一间我从来没去过的:“感应”。这间店在愚蠢的八〇年代一定红透半边天,墙上有之字形的霓虹灯管,酒吧中央还有一座舞池。我一边喝波本威士忌,一边胡乱写下今天的笔记,这时,堪萨斯大牌警探在我对面坐下来,他坐在一张有靠垫的椅子上,哐啷哐啷地摇晃桌上的啤酒。
“我以为记者未经允许,不得访问未成年孩童。”他扬起嘴角,灌了一口啤酒。一定是詹姆士妈妈打的电话。
“如果警方杜绝外界深入了解搜索行动,记者就不得不採取更激烈的手段。”我没有抬头看他。
“如果记者将搜索行动鉅细靡遗摊在芝加哥的报纸上,警方根本无法工作。”
老把戏。我继续写我的笔记,纸张因为玻璃杯上凝结的水珠,浸得湿湿烂烂的。
“那换个方式吧。我姓劳尔,名理察。”他又灌了一口酒,咂了一下嘴巴。“你可以拿我的姓开玩笑,可以变好几种花样。”
“真有趣。”
“像是老二啊、牢厄啊。”
“好好好,我懂了。”
“妳姓卜蕾,名卡蜜儿,在大城市混出名堂的风谷镇女孩。”
“没错,就是我。”
他又展现迷死人不偿命的Extra微笑,还伸手拨了一下头髮。没戴结婚戒指。我什么时候开始注意起这种小事来了?
“这样吧,卡蜜儿,我们就私下谈和怎么样?和解一下,看看效果如何。至于卡比西小朋友的事,我想我就不多费唇舌教训妳了。”
“我想也知道你没什么好教训的。警方为什么要排除娜塔莉诱拐案唯一一位目击者的证词?”我拿起笔,让他知道我在採访。
“谁说我们排除了?”
“詹姆士.卡比西。”
“哇,好棒的消息来源啊。”他大笑。“不如就让就我透露一点消息给妳吧,卜蕾小姐儿。”他学韦克睿学得唯妙唯肖,甚至假装手上有戴金红色的戒指,在那里默默转动着。“十岁的小男孩知道什么内情?尤其是这种还在侦办中的案件,就算我们相信他的说词,也不会让他知道。”
“你们相信吗?”
“无可奉告。”
“一般来讲,如果已经清楚兇手的长相,就应该会公告出来让附近的居民知道,要大家提高警觉。但你们没有这么做,我想应该是已经排除他的说词了。”
“还是无可奉告。”
“我知道安.奈许没有遭到性侵害。”我继续追问。“娜塔莉.肯尼的情况也一样吗?”
“卜蕾女士。我目前无可奉告。”
“那你为什么还要坐在这里跟我讲话?”
“这个嘛,第一,我知道妳前几天花了很多时间,搞不好还是上班时间,跟我们的员警在局里作笔录,提供警方妳的说词,详细说明发现尸体的经过。我想好好谢谢妳。”
“我的说词?”
“每个人记得的不一样,说词也不一样。”他说。“譬如,妳说娜塔莉的眼睛是睁开的,鲁萨尔夫妇却说是闭起来的。”
“无可奉告。”我回敬他。
“跟小吃店老闆相比,我倾向接受女记者的说词。”劳尔说。“但我想知道妳有多确定。”
“採访结束。现在告诉我,娜塔莉.肯尼有没有遭受性侵害?”我把笔放下。
他坐着,沉默了一秒,旋转啤酒瓶。
“没有。”
“我很确定她的眼睛是睁开的。但你不也在场?”
“是没错,”他说。
“所以你根本不需要我的说词嘛。那第二是什么?”
“什么?”
“你刚刚说,『第一……』”
“喔,对。呃,第二,我想跟妳讲话,坦白说,嗯,妳应该喜欢人家跟你坦白吧?坦白说是因为我极需跟这个镇以外的人聊一聊。”Extra白牙闪现:“我知道妳也是风谷镇出身的。我不懂妳怎么有办法住在这种地方。我从去年八月就在这个镇上来来去去,简直快要疯了。也不是说堪萨斯就是什么繁华国际都会,但至少那里有夜生活,有……文化……某种文化。有人群。”
“看来你混得不错啊。”
“是啊。但我现在又得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了。”
“没错。”我用笔记本指着他。“所以,你有什么看法呢,劳尔先生?”
“是劳尔警探,谢谢。”他再度露齿而笑。我一口喝乾杯子里的酒,开始咬被我咬烂的鸡尾酒吸管。“所以,卡蜜儿,我可以请妳喝一杯吗?”
我哐啷哐啷晃着酒杯,点点头。“波本,不加冰。”
“好。”
趁他在吧檯,我用原子笔在手腕上潦草写下劳尔两个字。他回来时端着两杯野火鸡威士忌。
“所以,”他对我挑眉,“我建议我们稍微聊个天,就像一般人那样。我真想好好聊个够。比尔.韦克睿根本不想理我。”
“看来我们处境相同。”
“很好。所以,妳是风谷镇出身,现在在芝加哥的报社工作。《先锋报》?”
“《每日邮报》。”
“没听过。”
“很正常。”
“那么确定?”
“随便啦,没差。”我没有心情跟别人装熟,搞不好我连怎么装都不记得了。我们家就我妈最会跟别人闲聊,连每年只来扑杀一次白蚁的工人都会寄圣诞卡片给她,里面满满都是殷勤的问候。
“妳不抛话题给我,我很难接下去,卡蜜儿。如果妳想赶我走,我这就走。”
我的确没有做球给他接。他长得实在很顺眼,声音我听了也很舒服。他不是风谷镇人又怎样?
“对不起,怠慢了。我想重新融入这个镇,可是不太顺利。採访这种新闻更是一点帮助也没有。”
“妳多久没回来了?”
“好几年了,确切来讲是八年。”
“但妳家人不是都还住在这?”
“喔,对啊。他们是热爱家乡的风谷镇人。我想他们比较喜欢外人这样称呼,我是在回答你今天早上的问题。”
“啊,谢啦。这里大家都那么好,我可不想得罪人,或者说不要再得罪人了。所以妳爸妈很喜欢这里?”
“嗯哼。他们从没想过要离开。朋友太多、房子太棒、理由太多。”
“这么说来妳爸妈都是在这里出生的?”
一群熟人在附近的包厢坐下来,都是男的,年纪跟我差不多。希望他们没有看到我。
“我妈是。我继父是田纳西人,婚后才搬过来的。”
“什么时候的事?”
“大约三十年前吧,我想。”我刻意喝得慢一点,免得超越他。
“那妳亲生父亲呢?”
我抛给他一个微笑:“你在堪萨斯长大的?”
“对。从没想过要离开。朋友太多、房子太棒、理由太多。”
“在那里当警察……好吗?”
“可以见识大场面,见多了,至少不会变得像韦克睿那样。我去年办了几件大案子,大多是谋杀案。还有个男的,他屡次攻击堪萨斯市妇女,最后终于落网。”
“强暴?”
“不是。他跨坐在妇女身上,手伸进她们嘴巴里,把她们的喉咙抓个稀烂。”
“妈啊。”
“我们将他移送法办,判刑三十年。中年人,跟妈妈同住,靠卖酒维生,指甲缝里残留着上一位受害者的咽喉组织。攻击事件已经是十天前的事了。”
我分不清他是在悲叹歹徒无脑,还是卫生习惯不好。
“喔。”
“后来上级派我来这里,虽然地方是小了一点,但倒是有不少一展身手的机会。当初韦克睿打来的时候,事情还没闹得那么大,所以上级指派我这种不上不下的角色。”他笑了笑,带有自暴自弃的味道。“后来谁知道闹成了连续凶杀案。他们虽然表面上还是交给我来办,私底下是祈祷我不要搞砸。”
他的处境听起来似曾相识。
“想不到意外休了个长假,竟然是因为出了那么可怕的乱子。”他继续说下去。“我想妳也懂的。妳在芝加哥跑哪一线新闻?”
“我专门负责刑案,差不多就是你看到的那些垃圾:虐待、强暴、谋杀。”我想让他知道,我也见过惨不忍睹的画面。很蠢,但我就是忍不住。“上个月一名八十二岁老翁,惨遭亲生儿子谋杀。儿子浴缸里倒满通乐,把老爸的尸体浸在里面。儿子后来向警方自首。但是,一如往例,他说不出任何谋杀的动机。”
我很后悔把虐待、强暴、谋杀说成是垃圾。太不尊重了。
“这么说来我们都看过一些阴暗面,”理察说。
“是啊。”我摇晃杯子里的酒,无话可说。
“很遗憾。”
“我也是。”
他端详我。这时酒保将店里的灯光调暗,酒吧一变为夜店。
“我们说不定偶尔可以一起去看场电影,”他讨好地说,好像只要到影城看场晚场电影,所有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。
“再看看吧。”我将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。“再看看吧。”
他拿起身旁的空啤酒瓶,把上面的标籤撕下来,平整地贴在桌子上。那超难清的。我敢说他一定没在酒馆打过工。
“嗯,理察,谢谢你请我喝酒。我该回家了。”
“跟妳聊天很开心,卡蜜儿。要不要我送妳上车?”
“不用,我可以自己走。”
“妳有办法酒后开车吗?放心,我已经卸下警察的身分。”
“我可以。”
“那好。祝妳有个好梦。”
“你也是。下次,我一定要挖出一点新闻来。”
※※※
我到家的时候,亚伦、我妈爱朵拉、我妹亚玛都聚在客厅,我看了心头一惊,好像以前玛丽安还在的日子。妈搂着亚玛,两人同坐在一张单人沙发上,儘管天气很热,亚玛却穿了一件羊毛睡衣;妈手里拿着冰块,敷在亚玛的嘴唇上。我同母异父的妹妹望着我,眼里尽是空洞的满足,接着又垂下眼去,玩弄手里那张光可鉴人的娃娃屋玩具红木餐桌,跟隔壁饭厅的那张一模一样,只是她手上那张只有十公分高。
“不用担心。”亚伦从报纸后面抬起头。“亚玛只是天气热吹了冷气着凉。”
我听了心头一惊,接着却有点恼怒:我又受到过去的习惯制约,差点就冲进厨房烧水沏茶,跟以前听到玛丽安着凉的反应一样。我想在妈身边站久一点,期待她伸出手来搂我。她们两个都没说话。我妈连看都没看我一眼,只顾着跟亚玛挨近一点,在亚玛的耳边呢喃。
“我们克莱林家的人体质都比较弱。”不知道为什么,亚伦的口气好像有点心虚。老实讲,我看伍德贝瑞的那些医生,大概每个礼拜都要跟我们克莱林家的人打一次交道,只要跟健康相关的事,妈和亚伦总爱小题大作。记得小时候,我妈总爱督促我擦药、抹精油,试试某种家庭偏方或一些狗屁顺势疗法。我偶尔会吞些刺鼻的苦药,但多半都是拒绝。后来玛丽安生病了,病得很重,妈忙着照顾她,就没时间哄我喝什么小麦胚芽萃取液。想到这里,我心里突然一阵剧痛。当年她递给我的那些糖浆、药丸,全被我一口回绝。现在回想起来,那是我最后一次感受到母亲全心全意的爱。我突然希望自己当时能随和一点。
克莱林家的人。这里大家都是克莱林家的人,只有我不是,我孩子气地想着。
“亚玛,妳生病啦,真可怜。”我说。
“桌脚的纹路错了。”亚玛忽然大发牢骚,把餐桌举高给我妈看,很气愤的样子。
“妳眼睛好尖喔,亚玛。”妈瞇起眼睛,看着那张迷你餐桌。“不过不太明显的,小乖乖,只有妳才看得出来。”
“错就是错了,我不管。”亚玛瞪着那张桌子。“我们一定要退回去。特製还特製错,那还要特製干嘛?”
“亲爱的,我跟妳保证,一点小错看不出来的。”妈拍了拍亚玛的脸颊,但亚玛却从她膝上站起来。
“妳说过会十全十美的,妳自己保证的!”她的声音颤抖,泪水一滴一滴滑落。“现在完了。全都完了。这是要放在饭厅的耶,饭厅的桌子怎么可以出错。我恨死这张桌子了!”
“亚玛……”亚伦把报纸折一折,走过来搂着亚玛,却被她挣脱逃掉。
“我要的就只有这样,我就只求这样,可是你们都不在乎,连弄错了也不管!”她边哭边尖叫,使性子闹脾气,气得脸上红一块白一块。
“亚玛,冷静下来。”亚伦冷冷地说,又想要搂住她。
“我要的就只有这样!”亚玛气得哇哇叫,拿起木桌就往地上砸,哗地碎成了五片,然后又是一阵敲打,把好端端的一张木桌敲成了碎片,然后把头埋进沙发的抱枕里,痛哭起来。
“呃……”我妈开口。“看来这下不去重做也不行了。”
我退回房间,远离这个可怕的小女孩。她跟玛丽安一点也不像。我的身子彷彿扑进火窟。我在房里绕来绕去,回想如何呼吸,如何让皮肤冷却下来。我身上的伤疤有时候会不听管束,各行其事。
※※※
我喜欢割东西,也喜欢剪东西、切东西、刻东西、刺东西。我跟其他人不一样。我是有目的的。我的皮肤会尖叫,上面密密麻麻刻满了字:『厨师、猫咪、捲毛、蛋糕。』我像小一的学生学写字一样,拿着刀,在身上刻字。我偶尔──真的是偶尔──会噗嗤一笑。譬如从浴缸出浴,眼角余光瞄到小腿内侧:『性感睡衣』。穿毛衣的时候,手腕上闪过:『有害』。为什么是这些词?上千小时的疗程,只换来名医聊胜于无的答案。这些词以刻板印象来说通常很女性化,或者是很负面。我只能确定一件事:我非在身上看到这些字不可,而且不仅要看到,还要感觉到。譬如『衬裙』,在我左臀上发烫。
『衬裙』附近,是我的第一个词,刻在焦虑的十三岁夏天:『邪恶』。那天早上起来,又热又沉闷,我苦恼着该如何打发眼前漫长的时光。天空是空白的、辽阔的,日子也是空白的、辽阔的,要怎么样才能安然度过?天有不测风云。我记得我在耻骨上感受到这个字眼,有点沉、有点黏。我偷拿我妈的牛排刀,像小孩子描红一样,一笔一画刻着。沖水。挖深。沖水。用漂白水洗牛排刀。然后偷偷摸摸溜进厨房,物归原位。『邪恶』。我鬆了一口气,那天一整天,我都在照顾伤口,先用棉花棒沾酒精,挖过邪弯弯曲曲的字沟,拍屁股,拍到直到我感觉不痛为止。抹乳液。捲绷带。重头来过。
问题当然早就存在了。问题总是先你一步,早在你亲眼看见之前,问题就已经冒出头来了。九岁那年,我手里握着有圆点图案的铅笔,把整套《草原小屋》,一本接一本,一字不漏抄在有绿色亮面封皮的线圈笔记本上。
十岁那年,我把老师说的每句话,每隔一个字就用蓝色原子笔写在牛仔裤上,事后又满心愧疚,用婴儿洗髮精在浴室的洗手台搓洗。字迹晕开来,变得模糊不清,在裤管上留下靛蓝的鬼画符,好像小鸟踩到墨水,在我的裤管上跳来跳去。
十一岁,我随身携带一本蓝色便条本,只要有人对我说话,我就强迫自己记下来,俨然已经是个小小记者。我每句话都抄,否则句子溜走,真假都不知道。我看到这些字眼飘浮在半空中──卡蜜儿,拿牛奶来──像飞机在空中凝结的飞机云渐渐散去,焦虑在我心中盘旋上升;我一个字一个字记下来,永久保存,不用担心这些字会绝迹。我用字很省。八年级时我在班上是个怪胎,成天紧张兮兮,皮绷得很紧,带着宗教般的狂热,发疯似地抄下每个句子:“菲尼老师是同性恋”、“杰米.道柏森是丑八怪”、“他们没卖巧克力牛奶”。
十三岁生日那天,我妹妹玛丽安死了。我一早醒来,放轻脚步,穿过走廊去跟她道早安,这是我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。我看到毯子盖着她的下巴,她一双眼睛睁得好大。我记得我当时毫不讶异。就我记忆所及,她已经在垂死边缘挣扎好久了。
那年夏天还陆续发生了几件事:我突然出落得标緻动人,不过这跟玛丽安过世没什么关係就是了。玛丽安本来就漂亮,蓝色的大眼睛,小巧的翘鼻子,玲珑的尖下巴。我的容貌则是一天一天慢慢改变,好像有一团云,悠然飘来我头顶,在我脸上洒下深深浅浅的光影,给了我一种美丽的病容。光影定住不动的那一刻,我爱上了自己。那年夏天,大家似乎都注意到了我的蜕变。同年夏天,我在大腿内侧发现斑斑血迹;同年夏天,我开始疯狂自慰,不能自已。我迷恋自己,迷恋自己在镜中夺目的倩影。我是狂放的小野马,大家都爱我。我从可怜虫(听说她妹妹死了,真是怪咖),变成了大美女(听说她妹妹死了,好可怜喔),走到哪里都吃香。
同年夏天,我开始在身上刻字,就像迷恋自己一样,我迷上了这项新嗜好。我喜欢照料自己,喜欢打湿毛巾,去沾那泓浅浅的血,像变魔术一样,揭开在肚脐正上方的字:『呕』。我用棉球沾酒精,轻轻涂在伤口上,棉絮黏着那血红的字迹:『神气』。我九年级时偏爱用髒字,后来才一一改正。我快速画几刀,把『屄』连成了『尻』,『屌』变成了『屡』,『阴核』硬是改成『廕孩』,木的一撇一捺歪七扭八地连成了一横。
在身上刻下最后一个字,是十六年以后的事:『灭』。
有时候,我会听见身上的字隔空拌嘴。肩膀上的『内裤』,喝斥右脚踝内侧的『处女膜』。右脚大拇指上的『缝针』,低声恫吓左乳下方的『宝宝』。『灭』安然地坐在我颈背上,统御其他字眼,我想像着灭,带着帝王的威严,压低了声音,叫大家肃静。
还有,在我背部的正中央,手搆不到的地方,保留了一块无瑕的肌肤,圆形,拳头大小。
过去几年,我总爱开一些只有我才懂的玩笑。“我的心事都写在身上,要我一个字一个字唸给你听吗?我因为文字狱惨遭千刀万剐。”很有趣,对吧?我不敢看自己的身体,只能用衣服密不透风地裹着。我借酒浇愁,喝到忘了自己曾经自残,醉到没办法再做傻事。但大部分清醒的时候,我还是会手痒。我想刻一些艰深的词彙。『模稜两可。含糊其辞。虚与委蛇。』这事可不能让我在伊利诺州的医生知道,他们不会高兴的。
问我这是什么病,医学界有一篮子的专有名词。我只知道刻字让我安心。字像是铁证,我抓住语言和思想,把它们关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地方。我把真相简短地刻下来,很变态,很痛。你说你想去看医生,我想举起手臂刻上『担忧』。你说你恋爱了,我想在胸脯上勾勒『悲剧』的轮廓。我不觉得我非得接受治疗不可,但问题是我已经找不到空间,只能在脚指缝中间刻上『坏』和『哭』,像毒瘾发作的毒虫,找不到一条静脉过过瘾头。『灭』帮我终结这一切。我故意把脖子留到最后,脖子用来刻字再好也不过了。一刻完我就自首。我在医院住了十二个礼拜。那里专门收容割身体自残的病患,其中百分之九十二是女性,大多不满二十五岁。我入院的时候是三十岁。三十岁半,微妙的时期。
柯瑞来探望过我一次,还带了黄玫瑰。医护人员先把花刺剪掉才让他带进接待室,花刺封在塑胶瓶里──柯瑞说看起来像药瓶,他们把药瓶锁好,等倒垃圾时再拿出去丢掉。我们坐在休息室,里面全是绒布沙发椅,桌角椅角磨成圆弧形,我一边跟他聊报社、聊他太太、聊芝加哥的新闻,一边用眼睛在他身上搜索,看有没有任何尖锐物品:錶鍊、皮带扣环、安全别针。
离开前,他对我说:“孩子,我很遗憾。”我知道他是真心的,他的声音听起来快哭了。
他走了之后我觉得自己噁心到令人作呕,跑去厕所里狂吐,吐着吐着发现马桶后面凸出一根螺丝钉,钉子上面套着橡胶帽,我把橡胶帽扒开,用手掌在钉子上快速摩擦,割出英文的I,医护人员把我拖出去,鲜血从伤口喷出来,是耻辱的痕迹。
就在同一个礼拜,我的室友自杀了。但死因不是割腕,这真是讽刺中的讽刺。她灌了一瓶工友留下来的稳洁,得年十六岁。她以前跳过啦啦队,因为怕被人看见,伤口都割在大腿以上。她父母来整理遗物时满腹怨恨地瞪着我。
大家都说忧郁是蓝色的。如果我睁开眼睛,看到眼前的日子比常春花还蓝,那我想我会很开心。对我来说,忧郁是小便的黄色。像从马桶沖下去,沿着下水道源远流长的淡淡尿液。
护士给我们的药,有些是用来缓解皮肤刺痛,但大部分则是用来预防大脑失控。我们每两个礼拜就要搜身检查一次,看看有没有带着尖锐物品。我们围坐成一圈接受团体治疗,据说这样能洩愤并治疗自我憎恨。我们学习不要自责,转而将错误怪罪给他人。如果连续一个月表现良好,就能享受全身按摩和丝绒泡泡浴,这是触觉体验课,教导我们触觉的美妙。
我妈是我唯一的访客,我们已经五年多没见了。她闻起来像紫色的鲜花,手上戴着叮叮噹噹挂满吊饰的手鍊,我小时候想要一条这样的手鍊想了好久。我们母女俩独处的时候,她就聊一聊室外树叶颜色的转换,说一说镇上立定新法,规定圣诞灯饰要在一月十五日以前拆除。如果医生也加入谈话,她就一面流泪一面发愁,不时轻轻拍一拍我。她一边抚摸我的头髮,一边纳闷我为什么要这样自虐?
我们聊着聊着,难免会提到玛丽安。她已经没了一个女儿了,你知道的。她差点就伤心而死。没想到现在就连大的也蓄意自残?(虽然大的总是比较不得人疼)。我跟她过世的女儿南辕北辙,想想看,如果她还活着,现在也快三十岁了。玛丽安拥抱生命,偏偏生年有限。天主啊,玛丽安全心享受生命。(还记得吗,卡蜜儿,她连住院时都笑得那么灿烂?)
我实在懒得提醒她,不久于人世的十岁小孩,根本什么都不懂,哪个不是笑得如花一般灿烂?但又何必在意呢?跟死者斗是永远斗不赢的。我只希望我的眼泪不要再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