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

我下楼吃早餐,亚伦身穿着淡绿色的牛津布上衣,搭配一条白色打摺裤,摺线平平整整,像用纸摺出来的。他一个人坐在饭厅偌大的红木餐桌旁,倒影淡淡投射在上过蜡的桌面上,红木温润,倒影反光。我偷偷朝桌脚觑了一眼,看看昨晚那场风波的祸源。亚伦装作没看见。他用小茶匙舀着碗里的蛋蜜汁,抬头看我的时候,一条Q弹的蛋黄液在他下巴晃来晃去,跟口水一样。

“卡蜜儿,坐啊。要不要我叫葛瑷乐帮妳準备点什么?”他把身旁的银色铃噹摇得叮噹响,厨房门拉开,葛瑷乐走了进来。她本来是农家女。十年前,我妈用猪把她换过来,负责打扫和準备三餐。她身高跟我一样,很高,但体重顶多才四十五公斤。她把那件上浆的看护服当制服穿在身上,鬆鬆垮垮的看起来像口钟一样。

我妈走进饭厅,经过葛瑷乐,在亚伦的脸颊上香了一下,把梨子放在她前方柔软的餐巾上。

“葛瑷乐,还记得卡蜜儿吧。”

“当然记得啦,克莱林太太。”她面朝着我,笑了一笑。很狡诈的一张脸。参差不齐的牙齿,龟裂脱皮的嘴唇。“早安,卡蜜儿。妳要蛋、吐司还是水果?”

“麻烦咖啡就好。糖和奶精都要。”

“卡蜜儿,要不是妳来,我们也不会买一堆食物。”我妈说完,便从梨子胖的那端啃了起来。“好歹也吃根香蕉吧?”

“再一根香蕉,”葛瑷乐走回厨房,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容。

“卡蜜儿,我为昨晚的事向妳道歉。”亚伦开口说。“亚玛现在刚好在青春期阶段。”

“她缠人得很。”我妈说。“大部分的时候都很窝心,只是有点不听话。”

“不是『有点』吧。”我说。“都十三岁了还闹脾气,挺吓人的。”我终于恢复在芝加哥的本色,变得敢讲又恶毒。我鬆了一口气。

“也是,不过妳十三岁的时候,性情也没有平稳到哪里去。”我不知道我妈指的是哪件事。是我在身上刻字,还是我因为妹妹过世哭天喊地,还是我多采多姿的性生活。我决定随便点个头。

“反正她没事就好。”我下了个结论,準备起身离开。

“再坐一下嘛,卡蜜儿。”亚伦的声音有气无力。他抹了抹嘴角。“告诉我们妳在风城芝加哥的状况,再多陪我们一两分钟嘛。”

“芝加哥很不错。我的工作也很稳定,得到不少正面的迴响。”

“哪来的迴响呢?”亚伦双手交叠,上身前倾,好像觉得自己的问题很有魅力。

“呃,我写了几则轰动的报导。从年初到现在,总共採访了三起谋杀案。”

“这值得夸耀吗,卡蜜儿?”我妈啃梨子啃到一半停下来。“我实在不懂妳这种嗜好是从哪里来的?老是爱挖这种丑闻。妳自己的人生就够丑恶了,干嘛还要外求。”她欢欣一笑,笑得很尖,像被狂风捲上天的气球。

葛瑷乐端着我的咖啡回来,手里还多了一个碗,碗里彆扭地塞了一根香蕉。她一出去,亚玛就走进来,两个人好像在排演家庭搞笑剧。亚玛亲一下妈的脸颊,跟亚伦道早,然后在我对面坐下,在餐桌底下踢了我一脚,爆出一阵笑声。唉呀,踢到妳啦。

“不好意思,卡蜜儿姐姐,我们还不熟,就让妳看笑话了。”亚玛说。“我现在刚好在青春期。”她吟吟一笑,看起来有点假。“我们现在一家团聚。妳是可怜的灰姑娘,我是邪恶的妹妹,妳同母异父的妹妹。”

“妳一点也不邪恶啊,小乖乖。”亚伦说。

“可是卡蜜儿姐姐是老大,老大通常比较优秀。现在姐姐回来了,你们会不会只疼她不疼我?”亚玛问。她问的时候还有点半开玩笑,但看我妈没回答,脸颊就泛红了。

“不会的。”妈平静地说。葛瑷乐端来一盘火腿放在亚玛面前,亚玛在上面挤蜂蜜,挤出蕾丝花边的图样。

亚玛咬了一口火腿,“因为妳爱我,”说完又咬了一口。火腿加蜂蜜,那股又腥又甜的味道飘来。“如果死的是我该有多好。”

“亚玛,不准说这种话。”妈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,手指飞舞到眼睫毛边,然后又坚决地放回桌上。

“死了就没烦恼了,人死了就会变得完美无瑕。我就会像黛安娜王妃一样。妳看大家多喜欢她。”

“妳们学校就妳最受欢迎,在家妳是掌上明珠。不要太贪心了。”

亚玛又在餐桌底下踢了我一脚,刻意笑了一笑,好像什么大事拍板定案了一样。她把衣服一角搭在肩上,我这才发现,她穿的不是洋装,而是围了一条蓝色床单在身上。妈也发现了。

“妳穿这是什么东西,亚玛?”

“这是我的战袍。我等下要穿这样去森林里扮演圣女贞德,班上的女生要把我烧死。”

“不行去,丫头。”我妈怒道。她把蜂蜜从亚玛手上夺过来,不给她淋。“两个跟妳同年龄的女孩子都死了,妳还想要跑到森林里玩?”

我想起克莉丝蒂侦探小说里的一句话:我妈说我不能跟朋友到森林里玩。

“不要担心,我们不会有事的。”亚玛笑得很甜,甜到腻了。

“妳给我待在家里。”

亚玛戳着盘子里的火腿,嘴里低声咒骂。我妈撇头看一看我,手上的结婚钻戒璀灿刺眼,好像在对我发出求救信号。

“我说,卡蜜儿,妳住在家里这段期间,要不要安排一些休闲活动呢?”她问。“像是在后院野餐,开敞篷车出去兜风,或是到伍德贝瑞打打高尔夫球也不错。葛瑷乐,麻烦帮我倒杯甜茶来。”

“听起来都很不错,只是我可能要先计画一下我要在这里待多久。”

“好啊,计画好也跟我们说一声。没别的意思,妳爱待多久都行。”她说。“但跟我们讲一下也好,方便我们安排活动。”

“当然。”我咬了一口淡绿色的香蕉,没什么味道。

“亚伦跟我今年可能会北上一趟,我们都还没机会好好瞧一瞧芝加哥呢。”我当时住的医院在芝加哥南边,距离这里车程大约九十分钟,我妈那时都先飞到芝加哥的欧海尔国际机场,再转计程车到医院探病,每趟一百二十八美元,加小费总共一百四。

“好啊。我们那边有很棒的博物馆,还有一些湖泊,妳一定会喜欢。”

“不知道我还有没有办法靠近水边。”

“什么意思?”我明知故问。

“那个女孩子──安.奈许,她被丢到溪流里淹死了。”她停了一会儿,啜了一口甜茶。“我认识她,妳知道的。”

亚玛嘀嘀咕咕,在位置上坐立不安。

“但她不是淹死的。”我这样当面纠正她等于是在故意惹她。“她是被勒死的,只是尸体后来在溪流里找到。”

“还有肯尼家那个女孩子。这两个小女生我都好喜欢,非常非常喜欢。”她若有所思地凝望着远方,亚伦伸手握住她的双手。亚玛站起来,发出一声细细的尖叫,像惊慌失措的小狗汪了一声,一溜烟跑到楼上去。

“可怜的孩子。”我妈说。“她跟我一样,也觉得非常难过。”

“我想也是,她以前每天都会见到那两个女孩子。”我没好气地说。“妳怎么会认识她们?”

“风谷镇啊,不用我来提醒妳我们镇有多小吧?这两个孩子个性又甜,模样又好。真的是好模样。”

“但妳不算真的认识她们吧?”

“我真的认识她们,还挺熟的。”

“怎么会?”

“卡蜜儿,可不可以拜託妳不要这样。我不是跟妳说了,我很不安、很难过,妳不安慰我也就算了,居然还来激我。”

“所以,妳以后再也不去水边了,是吗?”

我妈吼了一声。“妳给我闭嘴,卡蜜儿。”她用餐巾把剩下的梨子包一包,拎起来离开饭厅,亚伦吹着口哨跟上去,好像钢琴师现场演奏,为默片製造戏剧效果。

世界各处的悲剧都是我妈的悲剧,这点令我作呕至极。她担心陌生人惨遭不测,为地球彼岸的事故落泪。她永远承受不了人性的残酷。

玛丽安过世后,她整整一年没有离开过房间。那是间富丽堂皇的房间,一张四柱床跟船比大,梳妆台上摆满雾面香水瓶,地板是象牙材质,正正方方一块一块,光线从地上反射盈满房间,宏伟壮观,吸引好几家装潢杂誌前来拍摄。那整间房间和那片奢靡的地板都令我瞠目结舌,不仅是因为它瑰丽绚烂,更是因为我被排拒在门外。每个星期,镇长温斯洛等名人都会带着鲜花和古典小说来访。只有房门敞开,达官显贵进去探病的剎那,我才有机会瞥见我妈的尊容。她永远待在床上,坐在雪堆似的抱枕中央,穿着各式各样的睡袍,有薄纱的、有印花的。我却连一次也没进去过。

※※※

柯瑞的稿子大后天要交,但我目前手里的资料却少得可怜。我赖在房间里,端庄地躺在床铺上,十指交握,像具死尸,在脑海里作重点彙整,硬将这些重点串连成一篇文章。去年八月,安.奈许遭人绑架,现场并无目击者。安人间蒸发十个小时后,尸体在距离镇上几公里外的瀑布溪被发现。她大概在被诱拐后的四个小时被勒毙,脚踏车至今依然下落不明。如果硬要猜,我敢说这是熟人所为。毕竟要违抗安的意愿,连人带车把她抓走,一定会在安静的街道上闹得乒乒乓乓。是教友吗?还是邻居?一定是看起来很安全的熟人。

不过说也奇怪,歹徒第一次的犯案手法虽然很谨慎,但这一次却选在大白天下手?而且还在娜塔莉的朋友面前犯案?这真是太奇怪了。如果当时是詹姆士.卡比西跑去森林边缘捡飞盘,现在他会不会也已经小命不保了?还是说歹徒一开始的目标就锁定是娜塔莉.肯尼?她被挟持的时间比安久,整整失蹤了两天后,才被发现弃尸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,尸体卡在五金行和美容院中间区区三十公分的缝隙里。

此外,詹姆士.卡比西到底看到了什么?这个小男孩让我很不安。我认为他没有说谎,只是小孩子消化恐惧的方式跟大人不一样。詹姆士目睹了一起恐怖事件,恐惧在他心里盘踞,变成了童话故事里的坏巫婆,变成了冷酷无情的冰雪女王。但说不定只是歹徒的外表比较女性化啊?譬如留着长髮的瘦高男子,有变装癖的男人,或是长相中性的小男生。这绝对不是女性的犯案手法,怎么看都不像。女性杀人魔很罕见,五根手指头就数完了,而且女魔头专挑男性下手──通常是先姦后杀。但问题是:这两个女孩都没有遭受性侵害的迹象,这又不符合常理了。

再说,挑这两个女孩下手也很没道理。要不是因为娜塔莉.肯尼也受害,我肯定会认为她们只是运气不好而已。但如果詹姆士.卡比西没说谎,那歹徒必定是费了一番功夫才把娜塔莉引到公园去,又如果娜塔莉确实是歹徒的预设目标,那安就不会只是歹徒临时心生歹念下的牺牲品。她们长得都不甚出色,没有让人魂牵梦萦的本领,就像安的爸爸说的:我们家最漂亮的是艾雪皑。娜塔莉出身富裕的家庭,刚搬来风谷镇;安出身中产阶级的最底层,世代长居风谷镇。两个女孩素不相识。如果姑且相信韦克睿的话,她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坏心眼。还有警长提到的外地人搭便车理论,事情真的像理察.劳尔想的那样吗?我们这里接近交通要道,衔接田纳西州曼菲斯市,但外地人不可能在这里躲了九个月还没被发现,而且搜查森林也没搜查出什么结果,连动物的影子都没看到,牠们早在几年前就被赶尽杀绝了。

我可以感觉到我的思绪互相交缠,掺杂着根深蒂固的成见和杂七杂八的内幕。情急之下,我有股想见理察.劳尔的冲动,我需要找外人谈一谈,他能将这一切视为是工作,不过就是蒐集资料、统整资料,拼上最后一块拼图,完成任务,乾净俐落。我正需要这种思考模式。

我关上灯,泡了个冷水澡,坐在浴缸边缘,涂抹我妈给的乳液。我只迅速抹了一层。我身上起起伏伏的刻痕令我畏缩。

我穿上轻薄的棉裤,套上长袖圆领上衣,梳头,照镜子。儘管我的身体毁了,我的脸蛋依旧动人。五官拆开来看或许乏善可陈,但合在一起看却无懈可击,美得惊心动魄。大眼睛湛蓝深邃;高耸的颊骨夹着小巧的水葱鼻;双唇丰满,嘴角微微下弯。只要全身上下裹紧,我称得上是赏心悦目。如果人生能重来,我说不定会伤了情人的一片癡心,说不定会玩弄聪明男子的真感情,说不定会身穿白纱步入婚姻。

窗外的密苏里天空一如以往翠蓝。想着想着,我的眼眶湿了起来。

※※※

我在鲁萨尔的小吃店找到理察,他正在吃鬆饼,但没有淋糖浆。他的桌上堆着一叠档案,跟他的肩膀同高。我在他对面坐下,莫名其妙高兴起来。我们气味相投,相处起来轻鬆自在。

他抬起视线,嘴角上扬。“卜蕾小姐,吃点吐司。我每次来都说不要吐司,但好像有说跟没说一样。大概是他们每天有固定配额要卖吧。”

我拿了一片,抹上一朵奶油花。吐司又乾又冷,咬一口,麵包屑全洒到桌上。我把屑屑扫到餐盘底下,开门见山地说:“喂,理察,陪我聊个天,受不受访无所谓。我一点头绪也没有。我客观不起来。”

他拍一拍身旁的档案山,朝我挥了挥手上的拍纸簿。“妳要的客观资料我全都有,从一九二七年一直到现在。天晓得一九二七年以前的记录跑到哪里去了。被接待小姐丢掉了吧,我猜,为了维护警整洁之类的。”

“什么记录?”

“我在编纂风谷镇的犯罪档案,整理镇上的暴力史。”他一边说,一边把档案夹翻开给我看。“一九七五年有两名青少女死在瀑布溪边,非常靠近安.奈许的陈尸地点,两位死者手腕上都有割伤,这件事妳知道吗?警方判定死因为自残。两名少女『太过亲密,接近病态,不排除有同性恋情结』。但现场却找不到刀子。奇怪。”

“其中一个姓莫瑞。”

“啊,妳知道。”

“她死前刚生完小孩。”

“对,生了个小女儿。”

“小女儿叫菈姿.莫瑞,跟我念同一所高中。大家都叫她拉子莫瑞。男生下课后都把她带到森林里轮流打砲。菈姿她妈十六年前自杀,长大后她不得不当公车让大家上。”

“我不懂。”

“她要证明自己不是拉子。有其母必有其女,不是吗?如果她不跟那些男生做,大家就不会跟她有瓜葛。但她做了。她想证明自己不是蕾丝边,但却得到公车的称号,所以大家还是不会跟她有瓜葛。这就是风谷镇。我们握有彼此的把柄,并且加以利用。”

“这地方真讚。”

“是啊,给句评论吧。”

“我刚不就给了。”

我被他逗得哈哈大笑,暗暗感到诧异。我想像自己把报导交给柯瑞:警方目前尚无线索,只夸风谷镇好讚。

“喂,卡蜜儿,这样好了,我给妳一句可引述的话,让妳登在报纸上,妳呢,则帮我补足背景知识。我需要有人告诉我这个镇真正的情况。韦克睿什么都不跟我说。他……防卫心很重。”

“你给的话我会记下来,但採访之外的闲聊不会引述。除非经过你同意,否则我不会乱引用你说的话。不过我说的话你要怎么用都无所谓。”这个办法不太公平,但也只能这样了。

“妳要我给什么评论?”理察笑着问。

“你真的认为兇手是外地人?”

“报导要用?”

“对。”

“我们目前尚未排除任何可能。”他把最后一口鬆饼吃掉,盯着天花板思考。“我们在镇上搜寻可疑份子,并审慎评估外地人犯案的可能。”

“所以你们毫无头绪。”

他露齿一笑,耸耸肩。“妳要的评论我已经给了。”

“好吧,不採访。所以你们毫无头绪?”

他玩着枫糖罐黏答答的盖子,喀、哒、喀、哒,开、关、开、关;他放下刀叉,交叉摆在盘子上。

“好,不採访。卡蜜儿,妳真的认为兇手是外地人吗?妳自己也是跑刑案的。”

“我不这么认为。”大声说出事实让我情绪激动。我努力把视线从叉子的齿尖移开。

“韦克睿说,你认为兇手是从外地搭便车来的。”

“靠,他妈的,那是我一开始提出的假设,都是九个月前的事了,偏偏他到现在还紧抓着不放,认定这是我无能的证据。我跟韦克睿有沟通障碍。”

“你有锁定的嫌犯了吗?”

“这礼拜让我请妳喝几杯吧。我要妳把镇上所有人的底细都抖出来。”

他一把抢走帐单,把枫糖罐推到墙边,桌上留下了一个甜甜的空心圆,我想也没想就伸出手,沾了一滴枫糖,放进嘴里。伤疤从袖口溜出来,偷看外面的世界。理察抬起头,我赶紧把手收到桌子底下。

※※※

我不介意把风谷镇的底细透露给理察知道。我不特别拥护这个镇。我妹妹在这里过世,我在这里刻下我身上的第一个字。这个镇闷得人透不过气,地方太小,每天都会撞见自己讨厌的人,而且不管出了什么事,全镇的人马上就会知道。这是个会留下烙印的地方。

不过,单就外表上看来,我在这里可说是受到无微不至的照顾。这都要归功于我妈。我妈是全镇的宠儿,她就像蛋糕上的挤花,是风谷镇有史以来最甜美动人的女孩。她爸妈(也就是我的外公外婆)是养猪厂厂长,养猪厂周边的房子有半数列在他们名下。外公外婆管教我妈,跟管教工人一样严格:不准抽菸,不准喝酒,不准骂髒话,一定要上教堂。我妈十七岁未婚怀孕,不知道大家发现后作何感想。对方是我妈在教会夏令营上认识的,是个肯塔基州男孩,他圣诞节来我们家过节,就把我留在妈妈的肚子里面。外公外婆一人气出一颗肿瘤,跟我妈的肚子比大,我出生还没满一年,外祖父母就因为癌症双双过世。

外公外婆在田纳西州有个朋友,我还没开始吃固体食物,那个朋友的儿子就对我妈展开攻势,几乎每个週末都来拜访,至于追求的过程,我想除了“尴尬”还是“尴尬”。当年老大不小的亚伦穿着笔挺的西装,拿窗外的天气大作文章;孤单的爱朵拉生平第一次没人照顾,急需寻访佳偶,她面带着微笑,倾听亚伦讲……笑话?我不知道亚伦这辈子有没有讲过笑话,但我肯定我妈有十足的理由,不管听到亚伦说什么,都配合着笑得花枝乱颤。他们打情骂俏的时候我在哪里呢?可能在远方某个转角的房间,爱朵拉事先塞给女僕五块钱美金,要她看着我,不准我出声吵闹。我可以想像亚伦跟我妈求婚的时候,眼神不是飘过我妈的肩膀,就是在逗弄手边的盆栽,说什么也不敢正视我妈的眼睛。我妈则优雅地接受求婚,替他添了一杯茶,可能还在他嘴唇上轻轻吻一下。

总之,我才刚会爬,他们就结婚了。我对亲生父亲几乎一无所知,出生证明上写的是纽曼.甘迺迪,不过这是假名,纽曼是我妈最欣赏的作家,甘迺迪是她最崇拜的总统。我妈拒绝告诉我爸爸的真实姓名,她担心我会去找他,那可不行,我只能当亚伦的孩子。但要我假装成亚伦的孩子可不容易。结婚八个月,她怀上了亚伦的孩子。那年她二十岁,他三十五岁,亚伦家财万贯,我妈自己也是身家上亿,亚伦的钱她一毛都用不到。他们两个从来没有工作过。我不太了解亚伦这个人,只知道他马术很厉害,曾经获颁勋带,但婚后顾及我妈会担心,所以就不骑了。他常常生病,就算没有病也不会到处走动。他读过无数关于南北内战的书,似乎很高兴把话都交给我妈去讲。他就跟玻璃一样,平滑、浅薄。我妈从来没帮过我跟亚伦建立父女关係,我和他,就像我和我生父一样。我虽然被当作亚伦的小孩,但他却从来没当过我的父亲,我对他也是直呼其名。亚伦没跟我说过他姓什么,我也就没有多问。记得小时候我喊过他一声“爸”,但他一脸震惊,之后我也就不敢乱叫了。坦白说,我想妈情愿我们形同陌路。她希望自己是家人之间的桥樑。

啊,还是回到宝宝的话题吧。玛丽安生下来就体弱多病、我见犹怜,她从小就患有呼吸障碍,常常睡到半夜醒来,铁青的小脸上斑斑红点,哭闹着要空气。她就睡在妈隔壁的房间,我可以听见她的声音,像飘渺的风,从走廊上传过来。电灯打开,有时是安抚,有时是哭喊,有时是尖叫。送急诊是家常便饭,医院就在四十公里外的伍德贝瑞。后来她又添了消化系统的毛病,常常坐在病床上跟洋娃娃低语,我妈则随侍在侧,将淡绿色的流质食物打到她身体里。

玛丽安病逝前几年,我妈拔光了所有的睫毛。她管不住自己的手。她把睫毛一根一根叠在桌上。我跟自己说,这是小仙子的巢。记得有一次,我发现两根金色的长睫毛黏在脚边,我轻轻把睫毛托起来,摆在枕头旁,睡前用来搔脸颊跟嘴巴,一摆就是两个礼拜,直到有天起床,发现睫毛随风而逝。

最后我妹妹过世,我反而还满感激的。依我看来,她根本还没成形,就被驱逐到这个世界上,还来不及準备,就必须承受这世间的重量。大家都低声安慰我妈说,玛丽安是被天主召回天堂了,但我妈只顾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,并且将这个嗜好保留至今。

我的车是褪色的蓝,上面覆着鸟粪,车子里面,皮革座椅蒸气腾腾,完全唤不起我开车的慾望,我决定步行到镇上绕一绕。我在大街上经过一家鸡肉摊,里面的鸡刚从阿肯色州的屠宰场送过来。那股味道刺激我的鼻腔,鼻翼不觉动了动。十来只扒了皮的鸡倒吊在窗口,看起来香豔诱人,底下的窗台上,铺垫着几根白色的羽翼。

大街的尽头临时搭建了娜塔莉的追思坛,我看到亚玛和她三个朋友站在旁边。亚玛在一堆气球和礼物中间挑挑拣拣,那三个人负责把风。我妹妹摸走了两根蜡烛、一束花、一只泰迪熊。除了泰迪熊之外,蜡烛和鲜花都进了她鼓鼓的手提袋。她把熊抱在手上,和朋友手勾着手跑跑跳跳,脸上带着嘲弄的神色朝我直冲而来,在距离我二点五公分的地方煞住脚,空气里顿时漫起浓烈的香味,是杂誌香水试用包的味道。

“妳看到我们在干嘛了吗?妳要写进妳的报导里吗?”亚玛尖着嗓子问。她显然不再为娃娃屋闹脾气了。这么幼稚的举动还是留在家里就好。她换掉背心裙,改穿迷你搭裙配平口小可爱,脚上蹬着一双厚底楔型凉鞋。“写就写吧,至少我的名字要写对,我叫亚玛.爱朵拉.克莱林。各位,这是……我姐姐。来自芝加哥。是我们家的私生女。”亚玛朝我挑了挑眉,她的朋友在一旁呵呵傻笑。“卡蜜儿,她们都是我的『好──』朋友,但妳不用把她们写进去没关係。我才是大姐头。”

“她是老大,因为她声音最大。”小个子的女孩说。她的髮色是蜂蜜的金黄色,嗓音略为沙哑。

“而且奶子也最大。”二号女孩说,髮色是铜铃的金色。

三号女孩的金髮带着草莓红,她袭向亚玛的左胸,捏了一把:“一半是真的,一半是垫的。”

“去你的,小焦。”亚玛掴了一下她的下巴,像在教训猫咪一样。女孩羞得脸上红一块白一块,嗫嚅地说了一声对不起。

“算了。姐,妳到底想干嘛?”亚玛低头看着泰迪熊问道。“妳为什么要报导那两个死掉的女生,根本没有人认识她们啊!还是说人死就出名啦?”前两个女生假装笑破肚皮,第三个女生死盯着地板。一滴泪珠落在人行道上,溅开来。

我听得出来她话里带着挑衅意味。女孩子檯面上的言语撩拨,在暗地里是一场地盘争夺。我一方面激赏她的表现,二方面也想替娜塔莉和安辩护。我妹恶意轻蔑死者惹毛了我。好吧,老实说,我是嫉妒她,她的中间名竟然是爱朵拉?

“我赌要是妈在报纸上看到妳偷同学的供品,一定会很不高兴。”我说。

“同学跟朋友又不一样。”高个子女生左右看一看,看大家是不是也觉得我很蠢。

“喔,卡蜜儿,只是开个玩笑嘛。”亚玛说。“我觉得好可怕。她们两个人都很好,虽然怪了点就是了。”

“真的很怪。”其中一个应声附和道。

“喂喂,妳们说,如果那男的把镇上的怪胎全都杀掉怎么样?”亚玛笑呵呵地说。“那不是帅呆了吗?”听到这里,抽抽噎噎的女孩抬起头,笑咪咪地看着亚玛。亚玛假装没看到。

“那男的?”我问。

“大家都知道是谁干的。”金髮妹用沙哑的声音说。

“是娜塔莉她哥。他们一家都是怪胎。”亚玛斩钉截铁地说。

“他特别喜欢小女生。”小焦绷着脸说。

“他动不动就爱找藉口跟我讲话。”亚玛说。“但至少我现在确定他不会杀我了。酷喔。”她抛给我一个飞吻,把泰迪熊交给小焦,挽着另外两个女孩的手,有口无心地说了声“借过”,三个人就蹦蹦跳跳从我身边经过。小焦则像跟屁虫,一个人殿后。

在亚玛的傲气中,我嗅到了不顾一切和义无反顾。就像她早上的怨叹:如果死的是我该有多好。亚玛希望自己是众人目光的焦点。凡是活着的女孩都不能跟她竞争。

※※※

我在午夜时分打电话给柯瑞。柯瑞上班的通勤方向跟别人相反,别人是从郊外到市区,他是从市区到郊外。他从芝加哥南边的绿林区,通车到九十分钟车程外的郊区上班。绿林区是爱尔兰区,居民多为劳工阶级,他的房子是他父母留给他的。他跟他太太埃琳没有小孩。谁要养小孩,柯瑞总是这样嚷嚷,但偶尔有员工带刚会走路的宝宝来办公室,他就会从远方默默观望,那眼神,说有多真挚,就有多真挚。柯端跟埃琳很晚才结婚。我猜应该是有生育障碍。

埃琳身材凹凸有致,留着一头红髮,脸上长着雀斑,跟柯瑞在社区洗车时认识。柯瑞当时四十二岁,两人交往一阵子之后发现,埃琳竟然是柯瑞儿时死党的远房表妹。他们才认识三个月就闪电结婚,至今已经在一起二十二年了。柯瑞很喜欢提这段往事,我也很喜欢听。

埃琳接电话的声音总是很温暖,而我现在正需要温暖。“当然还没睡啦,”埃琳笑着答道。“其实柯瑞正在拼拼图,四千五百片,整个客厅几乎都被他佔去了,我限他一个礼拜之内完成。”

我听见电话那头传来柯瑞低沉的嗓音,甚至可以闻到他身上的菸味。“卜蕾,怎么啦,小朋友?妳没事吧?”

“没事,只是工作没什么进展。套了好久才从蓄方嘴里套出一句话。”

“什么话?”

“每个人都可能是兇手。”

“靠,这岂不是废话。这样哪够,再多挖一点。妳採访家长了吗?”

“还没。”

“先採访家长。如果还是没有斩获,我要那两个小女孩的简介。我要一篇有人情味的报导,而不是只有警方的片面说词。多访问当地的家长,看他们有什么看法,最近有没有提高警觉。访问锁匠和卖枪的,看最近生意是不是变多了。也可以加入神父或老师的意见,或是牙医也可以,问问看拔牙难不难,要用什么工具,需不需要有经验。访问小朋友。我要听到声音,我要看到表情。礼拜天交三十六行给我。趁现在还是独家,我们要多加把劲。”

我刚开始还把命令逐一记在拍纸簿上,后来乾脆记在脑海里,用毛毡笔头描着右手臂上的疤。

“是趁下一次命案发生前吧。”

“除非警方掌握的讯息比透露给妳的还多很多,否则命案绝对会再发生。那种家伙不可能就此罢手,尤其是这种惯性杀人犯。”

柯瑞根本没有实际接触惯性杀人犯的经验,他只是每星期会到二手书店,找一些类似犯罪档案的低级图书来看,平装本,泛黄的书页,上光的书皮。(两本一块钱,卜蕾,这就是我所谓的娱乐。)

“所以,小菜鸟,兇手是当地人吗?”

柯瑞好像很喜欢叫我小菜鸟,我是他最锺爱的菜鸟记者。每次他喊我小菜鸟,听起来都像在呵我痒,就好像那三个字也会脸红一样。我想像他站在客厅,看着满地的拼图,埃琳从他手里接过菸,深深吸了一口,一边抽菸,一边把腌黄瓜拌进鲔鱼沙拉里,给柯瑞当明天的午餐。他一个礼拜有三天吃鲔鱼腌黄瓜当午餐。

“他们私底下说是。”

“喔,该死的,逼他们受访的时候说出来。这条消息好,我们要定了。”

“还有一件怪事,柯瑞。我访问了一个小男生,他说他亲眼看到娜塔莉被抓走,还说抓走她的是个女人。”

“女人?不可能是女人。警方怎么说?”

“无可奉告。”

“那个小男生是谁?”

“肉厂工人的儿子。很乖。但好像吓坏了。”

“警方一定是不相信他的话,否则怎么可能不跟妳讲。对吧?”

“这我真的不晓得。这里的人口风很紧。”

“妈的,卜蕾,撬开他们的嘴,套出一点东西来。”

“你说得轻鬆。我觉得我是当地人反而碍事。他们根本就觉得我是外地人,觉得我幸灾乐祸回来捡现成的新闻。”

“让他们喜欢妳。妳很讨喜的,有妳妈挂保证。”

“我妈也不喜欢我待在这里。”

沉默。柯瑞的叹息声从电话那头传过来,在我的耳朵里嗡嗡作响。我的右手臂是一片深蓝色的地图,标示着忧郁的路线。

“妳没事吧,卜蕾?妳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?”

我没说话。我突然好想哭。

“我没事。待在这里对我很不好。我觉得……不对劲。”

“撑住啊,孩子。妳做得很好。妳不会有事的,有事的话打给我,我让别人接手。”

“知道了,柯瑞。”

“埃琳要妳多保重。呿。是我要妳多保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