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

理察住在风谷镇唯一一栋公寓里,那是一栋单调的集合住宅建物,里面共有四个公寓单位,只有两间有住人。公寓旁边有个停车棚,架高棚顶的四根矮柱上,被人用红色喷漆喷了一排字:“阻止民主党。阻止民主党。阻止民主党。”然后随兴地加上一句:“我喜欢路易。”

此刻是礼拜三清早。雷雨云依旧低低地笼罩着镇上。燠热,多风,天色跟小便一样黄。我带着一瓶波旁威士忌,用酒瓶敲他家的门。礼多人不怪。我没穿裙子。对想乱来的人来说,穿裙子太方便了。但他还想对我乱来吗?

他打开门,散发浓浓睡意。凌乱的头髮,穿反的T恤,搭上一条四角裤。没有笑容。他家里冷的跟冰库一样,我站在外面都可以感受得到里面的寒气。

“妳要进来,还是我出去?”他一边问,一边搔下巴。他看到我手上拿着酒。“啊,进来吧。看来妳是不醉不归了?”

屋子里面乱七八糟,让我非常诧异。裤子凌乱地堆在椅子上,垃圾桶满到快要溢出来,走廊上堆着一箱一箱的资料,逼得你非得侧身通过。他招呼我坐在一张裂开的真皮沙发上,接着拿了一盘冰块和两个杯子回来,斟了满满的两杯酒。

“嗯,我昨天晚上实在不应该对妳那么兇。”他说。

“对啊。而且我提供给你那么多情报,你却一点消息也不透露给我知道。”

“我是在侦办凶杀案,妳是在报导凶杀案,所以应该我比较伟大吧。而且有些事,卡蜜儿,我是真的不能让妳知道。”

“我也是──我有权利保护我的消息人士。”

“妳这么做就等于是在保护犯下这两桩案子的杀人魔。”

“你猜得到的,理察。我能说的几乎都说了。你好歹也自己努力看看吧。”我们互相凝视对方。

“我好喜欢看妳化身为刁钻的记者来对付我。”理察笑一笑,摇摇头,光着脚丫子戳一戳我。“我是说真的,我是真的很喜欢。”

他又帮我们添酒。再这样下去,还没到中午我们就会不醒人事了。他把我拉过去,吻我的耳垂,舌头伸进我的耳洞里。

“嗯,风谷镇女孩,让我看看妳到底有多坏?”他在我耳边呢喃。“告诉我妳的第一次。”多亏了我国二那次经验,我的第一次就是第二次就是第三次就是第四次。我决定通通都算第一次。

“我十六岁。”我撒谎。多掰几岁比较符合当下的气氛。“我在派对上跟一个橄榄球员溜到浴室里打砲。”

我的酒量比理察好,他已经眼神呆滞,用食指在我乳头周围画圈,隔着衬衫,我的乳头坚挺起来。

“嗯……妳有高潮吗?”

我点头。我记得我有假装高潮,也有发出淫声浪语,一直要轮到第三个人,我才真正达到高潮。我记得他趴在我耳边喘气。“这样可以吗?这样可以吗?”好体贴。

“妳现在想要高潮吗?跟我一起?”理察低语道。

我点头,他翻身压在我身上,两只手到处游走,想钻进我的衬衫底下,然后开始解我的裤头,想把长裤扯下来。

“等等,等等。照我的来。”我用气音说。“我喜欢穿着衣服做。”

“不行。我要摸妳。”

“不行,宝贝,照我的来。”

我把我的裤子往下拉一点点,肚子用衬衫遮着,亲吻他的性感带引开他的注意力。我带他进入我里面,让他上我,我们穿着衣服做爱,裂开的皮革搔着我的屁股。『垃圾,充气,渺小,女孩。』这是我十年来第一次做爱。『垃圾,充气,渺小,女孩!』他的呻吟很快就大过我皮肤的呼喊。我这时候才真正开始享受,那最后几下甜蜜的抽送。

※※※

完事后,他气喘吁吁,半个人躺在我身边,半个人压在我身上,拳头里依然紧抓着我的衣领。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。雷雨来临前夕,我们瑟缩在一起。

“告诉我你觉得是谁干的?”我说。他似乎一脸错愕。不然他以为我要说什么?我爱你吗?他用手指缠我的头髮,舌头伸进我耳朵里面探索,逗弄了一分钟。男人只要找不到地方碰,就会变得对耳朵死心塌地起来。这是我过去十年的心得分享。虽然理察不能碰我的胸部、我的屁股、我的手臂、我的腿,但他(目前)似乎舔舔耳朵就满足了。

“这件事我只告诉妳:我认为是约翰.肯尼。这孩子跟他妹妹非常亲密,亲密到接近病态。他没有不在场证明。我认为他对小女孩有一种特殊情感,但他一直压抑着,压抑到后来受不了,就一举把她们杀了,甚至还拔牙过瘾。事情一定会愈演愈烈。我们正在追查他在宾州的档案,看有没有任何怪异的举止。他们搬家说不定不只是为了娜塔莉。”

“我需要可以报导出来的消息。”

“是谁告诉妳咬人的事?那两个女孩子咬了谁?”他对着我的耳朵哈热气。外头下起了雨,雨水打在人行道上,听起来像有人在尿尿。

“玛芮斯.惠勒说娜塔莉咬掉她的耳垂。”

“还有呢?”

“安咬过我妈,咬在手腕上。没了。”

“看吧,没那么难嘛,小乖乖。”他哈着气说,开始爱抚我的乳头。

“换你提供我新闻资料。”

“不行。”他朝我咧了咧嘴。“照我的来。”

※※※

那天下午,理察又跟我打了一砲,这才勉为其难地告诉我案情有最新突破,可能会逮捕一名嫌犯到案。我留他在床上呼呼大睡,自己冒雨跑回车上。我脑子里胡乱冒出一个想法:如果我是亚玛,一定可以套出更多话。

我开车到雅各亚瑟纪念公园,看着车窗外的大雨发呆,因为我还不想回家。到了明天,这里就会到处都是小孩,开始他们懒洋洋的漫长暑假。现在这里只有我,又黏、又蠢。我在想这算不算虐待?被理察虐待;被夺走我初夜的男生虐待;被所有人虐待。我喜欢《旧约圣经》那句轻蔑的话:“她罪有应得。”有时候,女人确实是罪有应得。

原本安静的公园响起嘈杂声。一台黄色跑车轰隆森隆从我旁边驶过,亚玛和琪丽挤在前座,隔壁驾驶座坐着一个满头乱髮的男生戴着路边摊买的太阳眼镜,穿着一件污渍点点的汗衫。后座坐着一个瘦巴巴的男生,像是他的分身。车子里飘出袅袅的烟雾,混着柑橘调酒的清香。

“上车,我们要去派对上玩一下。”亚玛说着,亮出一瓶便宜的伏特加调酒,柳橙口味。她伸出舌头,让雨水在舌面上溅开来。她的头髮和背心都在滴水。

“我想要一个人就好,谢谢。”

“看起来一点也不好。来嘛,警察在附近巡逻。妳一定会被开酒驾罚单,我都闻到了。”

“来嘛,大美女。”琪丽说。“有妳在,这些男生会守规矩一点。”

我想一想我手上的选择:回家喝闷酒;到酒吧随边找个人喝酒;跟这些孩子走,至少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八卦。去一小个时,然后回家睡一觉忘掉。再说,亚玛也在,她今天又莫名其妙对我友善起来。虽然我不想承认,但我确实开始对她着迷了。

我钻进后座,大家一阵欢呼。亚玛拿出另一瓶酒,让大家传着喝,这次是热莱姆,味道很像防晒油。我担心他们会央求我帮忙买酒。不是因为我不想,只是觉得很悲哀,我竟然那么希望他们找我玩,好像我又是从前那个人气女孩,受到学校的大姐大认可,证明我不是怪胎。光想到这里,我就想跳车走路回家。但亚玛又把酒传过来;瓶口一圈都是粉红色唇蜜。

坐在我旁边的男生,自我介绍说他叫诺蓝,他跟我点个头,擦一擦人中附近的汗。他脸上青春痘狂冒,骨瘦如柴的手臂上长满疥癣。冰毒上瘾。密苏里州的吸毒人口排名全国第二。这里生活很无聊,农药取得又很方便。我小时候只有玩庞克摇滚的人才会吸冰毒;现在派对上大家都在用。诺蓝用手指沿着驾驶座椅背的滚边划上划下,一会儿抬头望着我,看了一阵子,说:“妳跟我妈年纪差不多。我喜欢。”

“我很怀疑我这年纪可以当你妈。”

“她大概三十三、三十四。”很接近。

“她叫什么名字?”

“凯西.道格。”我认识她。比我大几岁,住在养猪厂附近。她髮胶老是抹太多,而且对阿肯色州界那些墨西哥屠夫情有独锺。有一次教会出游,她跟同队的小队员说自己曾经自杀过。后来学校的女同学都叫她凯西.刀疤。

“她比我大几届。”我说。

“呆瓜,这妹那么正,哪会跟妳那嗑药的婊子娘混。”开车的说。

“你娘咧。”诺蓝压着嗓子说。

“卡蜜儿,看看我们拿到什么。”亚玛从前座探身到后座来,一屁股撞在琪丽脸上。她朝我摇了摇手中的药瓶。“奥施康定。包妳快活似神仙。”她伸出舌头,倒了三粒药丸在舌面上,排成一排,像一行白色钮扣,嚼一嚼,和着伏特加吞下去。“要不要?”

“不用,谢了,亚玛。”奥施康定的确很优,但跟自己的小妹一起服用就一点也不优。

“喔,好啦,蜜儿,来一粒。”她缠着我说。“妳会变得轻飘飘的。像我现在就觉得好棒、好开心,妳也一定要试试看。”

“我这样就很好了,亚玛。”她喊我蜜儿让我忽然想起玛丽安。“我是说真的。”

她转过身,叹了一口气,看来心情郁卒,不管别人怎么劝说都开心不起来。

“好了啦,亚玛,妳何必那么在乎呢?”我说着,搭一搭她的肩膀。

“我就是在乎啊。”我受不了了,我动摇了,我觉得我迫切地想讨好她,好像又回到从前一样。而且,说真的,来一粒又不会怎样。

“好啦,给我一粒,一粒就好。”

她整个人亮起来,转过身来面对我。

“把舌头吐出来,像领圣餐礼那样。”

我伸出舌头,她把药丸摆在我的舌尖,尖起嗓子大叫。

“小乖乖。”她眉开眼笑地说。我今天一直听到这三个字,真是够了。

※※※

我们停在风谷镇其中一幢维多利亚古宅前面,这栋古宅经过全面翻修,漆得红红蓝蓝绿绿,本来是想打造前卫感,但成品看起来非常可笑,好像卖冰淇淋的疯子家。一个男孩光着上身,在洋房旁边的草丛里狂吐;两个男孩在衰颓的花园里玩摔角;另一对两小无猜在鞦韆上抱得紧紧的。诺蓝被丢在车上,负责开车的戴蒙把他锁在里面。“这样就不会有人来欺负他了。”我觉得他这场面话说得很漂亮。

多亏了奥施康定,我真的感觉飘飘欲仙;步入洋房后,我发现自己四处寻觅儿时的面孔:男生理着平头,运动外套上写着英文字;女生烫了一头弹簧似的捲髮,耳朵上招摇地挂着大大的金耳环。我用眼睛搜寻,一面用鼻子嗅闻黑色达卡、亚曼尼等记忆中的男香。

他们全都不在。屋里的男孩都还只是小娃,清一色穿着宽鬆的滑板短裤配球鞋;女孩子穿着绕颈小可爱搭配迷你裙,露出一截腰秀出肚环。他们全都瞪着我,好像担心我是警察。(我不是,但我才跟警察上过床。)我微笑,点头。(我的心情未免也太好了,)我心不在焉地想着。

进到大如洞窟的饭厅里,看见饭桌被推到房间一角,挪出空间来跳舞、摆放冰箱。亚玛一边跳一边扭到人群中央,跟一个男生贴身热舞,跳得男生的颈背都红了。她附在他耳边低语,男生点点头,她打开其中一台冰箱,从里面抽出四瓶啤酒,把啤酒抱在汗涔涔的胸前,一边假装拿不稳,一边扭腰摆臀走过一群仰慕者身边。

她的跟班就没这个本事。恶毒的炮轰像鞭炮一样此起彼落,要这几个小鬼滚出去。不过这几个金髮小妞有两大靠山:第一,她们跟当地的药头是一伙的,而且这家伙铁定是个响叮噹的大人物;第二,她们比场上大部分的女生都漂亮,也就是说,男生绝对不会想撵她们出去。而这场派对的主办人恰巧是男生,客厅的壁炉架上就有几张他的照片,他戴着帽子,髮色很深,帅,但没有特色,没看到高中以后的照片。男孩旁边立着他父母的照片,父母脸上流露出骄傲的神色。我认得照片里的母亲:她是我高中同学的姐姐。一想到我竟然参加他儿子的派对,不免坐立难安起来。

“天啊天啊天啊。”一个棕髮女生从我们身边跑过去,她长着一对青蛙眼,T恤上骄傲地写着大大的『沟』字,她一把抓住她的两栖类朋友。“他们来了,他们真的来了。”

“靠。”两栖类朋友说。“这真是太好啦。要跟他们打招呼吗?”

“我看我们先看看情况再说,如果主办人,JC不想要他们来,那我们就不要插手多管闲事。”

“也是。”

我看都没看就知道是谁来了。玛芮斯.惠勒走进客厅,使劲拉着走在后面的约翰.肯尼。几个男生朝他点点头,几个男生拍拍他的背;其他人则故意转身背对着他,一圈一圈的小圈子愈缩愈小。约翰和玛芮斯都没注意到我,让我鬆了一口气。玛芮斯的眼神扫到一群乾巴巴的O型腿女孩,是她昔日的啦啦队友吧,我猜。她看到她们站在厨房门口,开心地尖叫一声,蹦跳过去找她们,让约翰一个人搁浅在客厅。女生的反应比男生更冷漠。“嗨。”其中一个说,连笑也没笑一下。“我以为妳说你们不来了。”

“不来实在太蠢了。任何有脑袋的人都知道约翰超酷,我们才不想因为这种……鸟事……被排挤。”

“玛芮斯,这一点也不酷。JC看不出来这整件事酷在哪里。”一个红头髮的女生说,她要不就是JC的女朋友,要不就是备眙。

“我去跟他说。”玛芮斯像个孩子一样抱怨。“让我去跟他说。”

“我看妳最好赶快离开。”

“他们真的把约翰的衣服拿走了吗?”一个娇小的女生说,她有妈妈的气质,大家在吐的时候,八成都是她在背后帮忙拢着头髮。

“没错,但那是为了洗刷他的冤屈,不是因为他有嫌疑。”

“随便妳说。”红髮女孩说。我讨厌她。

玛芮斯环视房间,搜索和善的面孔,她看到我也在,表情一阵困惑,接着看到妹妹恺儿喜也在,眼睛里喷出怒火。

约翰被扔在门口,不时看錶、绑鞋带,假装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,里头的人群已经叫嚣沸腾到最高点,玛芮斯迈开步伐朝我们走过来。

“妳来这里做什么?”她眼里噙着泪水,额头上挂着豆大的汗珠。她这个问题的矛头不知是指向谁,可能是在反问自己吧。

“戴蒙带我们来的。”亚玛喜孜孜地说,脚尖踮了两下。“我简直不敢相信会在这里碰到妳,更不敢相信他居然还好意思露脸。”

“天啊,妳这贱女人。妳根本什么都不知道,妳这狗娘养的药头婊子。”玛芮斯的声音在颤抖,像一颗陀螺在桌沿打转。

“那妳自己又是谁的婊子呢?”亚玛说。“嗨,杀人魔。”她跟约翰挥手,约翰刚才好像都没注意到她,这时表情突然大变,好像被人赏了一记耳光。

他正準备走过去,刚好JC从另外一间房间走出来,把约翰拉到旁边去。两个高高的男生说他死定了,竟敢到人家的地盘上搞鬼。整间客厅耳语声嗡嗡响着,大家看着JC拍一拍约翰的背,要他从大门离开。约翰朝玛芮斯点个头,向她示意要走了。她急忙跟上前去,头低低的,用手摀着脸。就在约翰快走到门口的时候,有个男生终于憋不住,故意尖着嗓子调侃了一声:“女童杀手!”接着是一串的爆笑,顺带不屑地看了他们几眼。玛芮斯发疯似地“啊”了一声,转过身,龇牙裂嘴,撂下一句“干你娘”,把大门摔上。

那个男生故意把她骂髒话的样子学给大家看,他歪嘴噘唇,嗲声嗲气地骂了声“干你娘”。JC把音乐的音量调高,这是一首混音舞曲,主唱是个青少女,歌词戏谑女人帮男人吹喇叭。

我想冲出去追上约翰,搂住他。我从没看过那么落寞的人,我想玛芮斯大概也不太会安抚他。他要怎么办?一个人回到空空荡荡的加盖小屋里吗?我还来不及跑,亚玛就抓着我的手,把我带到楼上的“贵宾室”,她和她的金髮喽啰,还有两个髮型一模一样的高中男生,正在翻找JC妈妈的衣柜,把料子最好的衣服从衣架上扒下来,堆成一座安乐窝。亚玛带着我,跟大家一起爬到这堆绸缎和皮草中央,接着,她从胸罩里变出一瓶快乐丸。

“妳玩过转盘游戏吗?”她问我。我摇头。“大家用舌头传药丸,药丸在谁的舌头上融化,谁就赢了。这是戴蒙最好的货,所以大家一起狂欢吧。”

“不用,谢了,我看你们玩就好。”我说。我本来想答应的,但看到那两个男生惊恐的表情,我立刻改变主意。我这个样子,一定让他们想起自己的妈妈吧。

“喔,来嘛,卡蜜儿,拜託,我不会说出去的。”亚玛一边缠我,一边剔指甲。“大家,跟我一起拜託。”

“拜託,卡蜜儿。”恺儿喜和琪丽一起哀求,小焦则静静地看着我。

奥施康定、酒、稍早的性爱、湿淋淋的大雨、千刀万剐的皮肤(『冰箱』在我的膀子上蹦跳)、被我妈玷污的记忆。不知是哪一项击垮了我,我突然让步,任凭亚玛亲我的脸颊,点头答应加入游戏。琪丽把舌头贴上隔壁的男生,男生战战兢兢地把药丸传给恺儿喜,恺儿喜又跟下一个男生舌吻,这个男生的舌头跟野狼一样大,他淌着口水把药丸传给小焦,小焦抖瑟瑟地把舌头伸到亚玛的嘴里,亚玛把药丸舔过去,然后,一根小巧滚烫柔软的舌头伸进我的嘴里,她抱住我,把快乐丸送到我的舌根,我感觉药片在我嘴里碎开,像棉花糖一样融化。

“多喝一点水。”她附在我耳边说悄悄话,然后对着大家哈哈大笑,整个人笑倒在一件貂皮大衣上。

“干,亚玛,游戏才刚开始耶。”野狼男开骂,气得脸红脖子粗。

“卡蜜儿是我的客人。”亚玛假装高傲地说。“再说,她需要找点乐子,她的生活惨兮兮的。她有一个死掉的妹妹,我有一个死掉的姐姐,我们跟约翰.肯尼一样。而且她一直都走不出这个阴霾。”她说话的口气,好像在鸡尾酒会上介绍大家认识:(大卫自己开了一家乾货店,詹姆士刚从法国出差回来,还有,喔,对了,卡蜜儿到现在还在为妹妹过世难过。有谁还需要酒吗?)

“我要走了。”我霍然站起来,背后黏着一件缎面的绕颈晚礼服。药效还要十五分钟才会发作,但我可不想在这里发作。可是,还是老问题,我没地方去:理察醉归醉,但绝对不会宽容我嗑药;而我死也不想待在我那热腾腾的房间里,又孤单、又亢奋,还得提防我妈的脚步声。

“跟我来。”亚玛主动解围。她把手伸进胸罩的衬垫里,摸出一颗药丸,丢进嘴巴里,残忍地冲着其他孩子笑,他们满怀希望看着她,但却落空了。没他们的份。

“我们去游泳,蜜儿,我保证妳等等一定嗨翻。”她咧开嘴,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。我已经没有力气反抗,听命行事容易得多。我们下了楼梯,进到厨房(一群面如水蜜挑的男生看着我们,一脸狐疑──一个太嫩,一个太老)。我们从冰箱里拿出一瓶矿泉水,(我手臂上的『冰箱』像小狗看到大狗,哈哈哈哈喘着气),冰箱里摆满了果汁、焗烤料理、新鲜水果和白麵包,我心里震了一下,这个冰箱完全无视于周遭放浪形骸的举止,依然维持纯真幸福小家庭的模样。

“走吧,我等不及要下水了。”亚玛疯狂地说完,孩子气地牵起我的手。她确实还是个孩子。(我居然跟我十三岁的小妹一起嗑药,)我自言自语道,距离我吞药已经过了十分钟,所以这个念头只让我感觉到一阵兴奋。她好有趣喔,我的小妹妹,她是全风谷镇最受欢迎的女孩,而且她找我一起玩呢。(她跟玛丽安一样喜欢我。)快乐丸释放出第一波药效,乐观像巨大的探空气球,在我身体里面冉冉上升,一直顶到我的上颚,爆出一串欢呼声。我品嚐着那滋味,味道恰似会冒泡的粉红色果冻。

恺儿喜和琪丽跟着我们走到门口,亚玛转过去,放肆地大笑。“谁准妳们跟来的?”她咯咯笑着说。“妳们几个待在这里,把小焦弄上垒,她需要好好来一砲。”

恺儿喜转头怒视小焦,她紧张地在楼梯口踟蹰。琪丽看到亚玛的手搂着我腰,转头跟恺儿喜面面相觑。恺儿喜黏到亚玛身上,搂着她的肩膀。

“我们不想待在这里,我们想跟妳一起去嘛。”她撒娇道。“拜託。”

亚玛耸肩,把她的手抖开,然后微笑看着她,当她是一匹蠢马。

“乖乖听话滚开,可以吗?”亚玛说。“妳们几个我已经玩腻了,无聊死了。”

恺儿喜退后几步,一时反应不过来,忘了要把伸出去的手放下来。琪丽耸耸肩,踩着舞步回到人堆里,从一个男孩子手上夺下啤酒,对着他舔嘴唇,回头看亚玛有没有在看。没有。

同时间,亚玛像一个殷勤的男朋友,带着我走出大门、下楼梯,回到人行道。小小的黄色酢浆草花,从人行道的裂缝里钻出来。

我指着说:“好美。”

亚玛指着我,点点头。“我嗨的时候最喜欢黄色。妳有感觉到什么吗?”我点点头。我们从路灯下走过,亚玛的脸忽明忽暗,游泳的事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,我们的双腿自动导航,往家的方向前进。夜色披在我身上,像一件柔软、濡湿的睡衣。我突然想起伊利诺州那家医院:我满头大汗惊醒,耳朵里嗡嗡作响。我的室友──那个啦啦队员──胀紫了脸,倒在地上抽搐,旁边是一瓶稳洁。一声彷彿出现在喜剧里头的尖笑。尸体的气味。我突然发出一阵爆笑,在这里,在风谷镇,回应那个昏黄的早晨,回应那间悽惨的病房,回应我当时凄厉的笑声。

亚玛把小手钻进我手里。“妳觉得……妈怎么样?”

我的快感稍微退去,但过了不久又晕眩起来。

“我觉得她是,个非常不快乐的女人。”我说。“而且问题很多。”

“我听见她睡午觉的时候说梦话,她在梦里大喊:妈妈、玛丽安、还有……妳。”

“还好我都听不到。”我说着,拍拍亚玛的手。“妳好可怜,要听她这些梦话。”

“她很喜欢照顾我。”

“那很好啊。”

“但很奇怪。”亚玛说。“每次被她照顾完,我就很想做爱。”

她从背后撩起裙襬,给我看底下的粉红色丁字裤。

“我觉得妳不应该让男生对妳为所欲为,亚玛。因为性就是性。你们这种年纪还不懂什么是爱。”

“有时候看起来是别人对妳为所欲为,但其实是妳对别人为所欲为。”亚玛说着,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。樱挑口味。“懂我的意思吗?如果有人想要搞死你,你就让他搞,他只会死得更惨。只要你不失控,最后掌控权就会落在你手上。”

“亚玛,我只是……”但她抢在我前面滔滔不绝。

“我喜欢我们家的房子。”亚玛打断我说。“我喜欢妈的房间。那间房间的地板很有名。我有一次还在杂誌上看到,标题写着『向象牙举杯致敬:流金岁月风华再现』。现在已经买不到象牙了。好可惜,真的好可惜。”

她把棒棒糖塞进嘴里,伸手往空中一扑,抓到一只萤火虫,她把萤火虫夹在两根手指中间,掰开牠尾端的发光器,把萤光涂在手指上,做成一枚发光的戒指。她把虫尸扔到草堆里,欣赏自己的手。

“妳小时候女同学喜欢妳吗?”她问。“我同学都对我很坏。”

亚玛那么跋扈,又那么爱对别人颐指气使,有时候还可怕得要命(譬如在公园里踩我的后脚跟,哪有十三岁的小孩敢这么戏谑大人的?),居然会被其他女生欺负?她一看我的表情,就猜到我在想什么。

“我不是说她们真的对我很坏。我要她们做什么她们就做什么。但她们不喜欢我。我哪天做了什么蠢事,我哪天不酷了,她们就会立刻联合起来对付我。有时候上床睡觉前,我会坐在房间里,写下我当天做的每一件事,说过的每一句话,然后一个一个评分,A表示做得漂亮,F表示超逊,死一死算了。”

我高中的时候有一本日记本,专门用来记录每天穿的衣服,同样的衣服每个月只能穿一次。

“像今天晚上,戴夫.雷德──一个超猛的高一男生──跟我说:他不知道还有没有办法再等我,等到我上高中,才跟我在一起。我就回了一句『别等了』,然后掉头离开,其他男生看了就『哇呜哇呜』叫。像这样就是A。但像昨天,我当着我朋友的面在大街上绊倒,她们全部哈哈大笑。这就是F,或者是D。我后来整天都对她们耍贱,恺儿喜和琪丽都哭了,小焦本来就爱哭,所以没什么挑战性。”

“与其受人爱戴,被人害怕更为安全。”我说。

“马基维利。”她大声欢呼,然后又跳又笑,不知道是装出十三岁的天真活泼,还是真的活力四射、青春洋溢。我分不出来。

“妳怎么知道?”我好佩服她,对她的爱每分每秒都在增加。聪明又堕落的女孩。听起来很熟悉。

“我知道一大堆我不应该知道的事。”她说,我也开始跟着她又跑又跳。快乐丸让我飘飘欲仙,明明知道在清醒的情况下我绝对做不出这种事,但我因为心情太好,一时管不了这么多。我全身上下的肌肉都在唱歌。

“我其实比大部分的老师都还要聪明。我做过智力测验,我应该跳级念高一的,但妈要我跟同年龄的同学在一起。随便啦,反正我就要离家去念高中了。我要去新英格兰。”

她说到新英格兰的时候,语气带着微微的惊叹,好像只看过新英格兰的风景照,或是就像个怀抱着常春藤名校梦想的女孩:聪明的人都去新英格兰。这我不予置评,因为我没去过新英格兰。

“我一定要离开这里。”亚玛说这句话的时候,活像被老公宠坏的娇妻,做作到了极致。“我每天都觉得好无聊,所以我才会这么放肆。我知道我可能有点……乱来。”

“妳是指跟男生吗?”我顿了一下,我的心在胸腔里大跳伦巴舞。空气里弥漫着紫色鸢尾花的花香,我感觉香气飘进我的鼻子、我的肺、我的血液,连血管都散发着紫色的浓郁。

“只是发洩一下而已,妳知道的。我知道妳知道的。”她牵起我的手,给了我一个纯真甜美的微笑,摸摸我的掌心,我从来没被别人摸得那么舒服过。我左小腿上的『怪胎』突然叹了一口气。

“妳怎么发洩?”我们快到家了,我也嗨到了最高点。我的头髮像温水流泻在我的肩头,我的身体左摇右摆,没有音乐照样起舞。人行道上有一个蜗牛壳,我的眼睛顺着壳上的涡旋打转。

“妳知道的。妳知道有时候人需要一点伤害。”

她说得好像在推销新发售的美髮产品。

“妳觉得无聊、窒息的时候,有很多方法可以解决,不一定要伤害自己。”我说。“妳是个聪明的女孩,妳知道的。”

我发现她把手指伸进我的袖口,摸那些高低起伏的疤。我没有制止她。

“妳会割自己吗,亚玛?”

“伤害。”她仰头尖叫,双手像天鹅一样张开来转圈,一路往马路的方向转过去。“我爱伤害!”她的尖叫声在街上迴荡,街角尽头就是我们的家,昂然耸立,监看这一切。

亚玛一直转一直转,突然摔倒在柏油路上,倒地时一只银色手环掉下来,像喝醉般踉踉跄跄,顺着街道滚下去。

我想板起大人的面孔,好好跟她谈一谈,但是快乐丸的药效再度袭来,我把她从地上拉起来(她的手肘撞破流血,但还在哈哈大笑),我们面对面手拉着手转圈,一路往家的方向旋转过去。她咧嘴大笑,笑容佔去脸的一半,长长的牙齿晶莹湿润,我突然明白,对杀人魔而言,这样的牙齿有多诱人。一颗颗方方正正、闪闪发亮的牙齿,门牙美得像马赛克砖,可以镶嵌在桌上做装饰。

“跟妳在一起好开心,”亚玛笑着说,她的气息喷在我脸上,热热的,带着香甜的酒香。“妳就像我的知己。”

“妳就像我的妹妹。”我说。这样会不会亵渎了妹妹两个字?我不在乎。

“我爱妳。”亚玛尖叫着说。

我们转得好快好快,快到我脸颊的肉上下颤动,又麻又痒。我笑得像个孩子一样。(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快乐过,)我心想。街上的灯红豔如玫瑰。亚玛的长髮像羽毛,搔着我的肩膀。她的颧骨高高耸起,配上小麦色的肌肤,在街灯的照射下,像两块黄澄澄的奶油。我想伸手去摸,不知不觉就鬆开了原本握住她的手,这一来,圆圈断裂,我们两个旋转飞出去,跌倒在地上。

我的脚踝撞在人行道的边上,骨头“啪!”一声裂开,鲜血像飞瀑涌出来,喷到我的腿上。亚玛像扑垒一样摔在柏油路上,胸口擦伤的地方,血泡汩汩冒了出来。她低头看着我,蓝蓝的眼珠闪耀慑人,她伸手去摸胸口那片血网,发出一声尖叫,然后枕在我的腿上哈哈大笑。

她竖起手指抹过胸口,把一颗血珠沾在指尖上,我还来不及出手制止,她已经把手指黏在我的上。我嚐到鲜血的味道,像涂了蜂蜜的铁。她抬头凝视着我,伸手摩娑我的脸颊,我也随便她摸。

“我知道妳以为妈比较喜欢我,但这不是真的。”她一说完,我们那栋矗立在山顶的家就像听到暗号,门廊的灯突然亮了起来。

“想到我房间跟我一起睡吗?”亚玛提议,她比之前稍微安静了一点。

我想像我们躺在她床上,盖着圆点点的棉被说悄悄话,说着说着,两个人手勾着手、脚勾着脚,沉沉睡去……我会意过来,我脑海中想像的是我和玛丽安的回忆。玛丽安从病房里逃出来,跟我挤在同一张床铺上。她蜷着身体,头朝着我的肚子,哈出热气,发出呼噜呼噜的呼声。隔天一早,我必须趁我妈起床前,偷偷把她带回房间;那短短五秒钟,是那幢静谧古宅里最惊险刺激的时刻。我牵着她走过走廊,走到我妈房间附近时,我心里既害怕又希望房门会忽然打开。妈,她没有病。我计画一旦被逮到,就要这样喊出来。让她下床走一走又不会怎样,她没有病得那么严重。我都忘了我那时候多坚持玛丽安没有生病。

感谢快乐丸,现在想起这些,竟然都变成快乐的回忆,就像小孩子的图画书,一页一页从我脑海里迅速翻过。回忆里的玛丽安变得像一只小兔子,戴着毛茸茸的圆尾巴。我彷彿可以感觉到她身上的兔毛,我抬起上半身,发现是亚玛的长髮在搔我的腿。

“所以,要吗?”

“今晚不行,亚玛。我累死了,我想睡在自己的床铺上。”这是真的。药效迅速且猛烈地退去了。我觉得我再十分钟就要清醒过来了,我不希望跌到谷底的时候,亚玛睡在我身边。

“那我可以睡在妳房间吗?”她站在街灯底下,牛仔裙卡在她窄小的骨盆上,背心绑带歪斜断裂,她嘴唇附近有一抹血,眼睛里满满都是希望。

“不要啦,我们分开睡吧。明天再一起出去玩。”

她没说话,只是转过身,用最快的速度冲回家去,两条腿在身后飞踢起来,像卡通里的小马。

“亚玛!”我从后面叫住她。“等等,我们一起睡,可以吗?”透过药效和昏暗的夜色看她,就好像透过镜子看某人远去的身影。我没有发现那团蹦蹦跳跳的剪影已经转向,直直朝着我冲过来。她一头撞在我身上,额头撞击我的下巴,我们再度跌倒,这次是摔在人行道上。我的后脑勺撞上水泥地,发出尖锐的破裂声,我的下排牙齿痛得像火在烧。我在地上躺了一秒,拳头里揪着亚玛的头髮,一只萤火虫飞在我头顶,随着我血液的鼓动一明一灭。亚玛咯咯咯笑了起来,手扶着额头,揉一揉上面一块乌青,跟蜜饯一样大。

“靠,妳把我的脸撞凹了。”

“我的后脑勺才被妳撞凹了呢。”我低声说。我坐起来,只觉得天旋地转。刚刚躺在人行道上还没感觉,现在才发现一柱鲜血慢慢渗流到颈背上。“天啊,亚玛。妳怎么那么粗暴。”

“我以为妳喜欢人家粗暴。”她伸出手,把我从地上拉起来,后脑勺的血从背后流到前面来。她从中指上拔下一枚金戒指,上面镶着一颗翠绿色的橄榄石,接着把戒指套在我通红的手指上。“拿去。这是我给妳的。”

我摇摇头。“送妳的人会希望妳留着。”

“这算是妈送我的吧。她不在乎的,相信我。她本来是要送给安的,不过……安现在走了,所以戒指就被搁在那里。很丑,对吧?我以前都假装是妈送我的。但这是不可能的事,因为她讨厌死我了。”

“她不讨厌妳。”我们开始朝家的方向走,山顶上,门廊的灯亮得刺眼。

“她不喜欢妳。”亚玛大着胆子说。

“对,她不喜欢我。”

“嗯,她也不喜欢我。只是她讨厌我的方式不一样。”我们开始爬楼梯,把脚下的桑椹踩得喷出汁。空气闻起来像小朋友蛋糕上的糖霜。

“玛丽安死掉以后,她是更爱妳,还是更不爱妳?”她一边问,一边挽起我的手。

“更不爱我。”

“所以没用?”

“什么?”

“就算她死了也没用。”

“对。现在保持安静,到我房间之前都不准讲话,知道吗?”

我们蹑手蹑脚爬上楼梯,我一手放在颈窝旁边接血,亚玛险象环生地跟在后面,一下闻一闻花瓶里的玫瑰,一下看着镜子咧嘴而笑。妈的房间跟平常一样安静。紧闭的房门后,吊扇在黑暗里呼呼打转。

进了房间,我关上房门,扒下湿透的球鞋(鞋底的纹路塞满新刈的草),擦掉腿上的桑椹汁,正準备要脱上衣,这才意识到亚玛注视的目光。我把上衣拉平,假装摇摇晃晃倒在床上,太累,不想换睡衣了。我把棉被盖好,侧身蜷着,离亚玛远远的,嘟哝了一句晚安。我听见她把衣服脱在地上,一秒后,灯熄了,她爬上床铺,侧身贴着我,身上脱到只剩一件内衣。我一想到可以脱光衣服睡在别人旁边,不用担心哪个字会从袖口、裤管溜出来,就揪心到想哭。

“卡蜜儿?”她的声音很静,像个小女孩,充满了不确定。“妳知道有人说,他们伤害自己,是因为他们已经麻木到毫无感觉?”

“嗯哼。”

“但如果反过来呢?”亚玛小声地说。“如果有人是喜欢伤害别人,而且觉得伤害别人很棒呢?这种想伤人的慾望就像一阵刺痛,好像有人在你身上设了一个开关,除非你去伤害人,否则怎么样都关不掉?这又表示什么?”

我假装睡着了。我假装感觉不到她的手指在我的颈背,来来回回、来来回回描着『灭』。

※※※

是梦。是玛丽安。她的白色睡衣黏黏的,沾满了汗;一团金色捲髮黏在她脸颊上。她牵着我的手,想把我从床上拉起来。“这里不安全。”她低声说。“妳在这里不安全。”不安全就不安全吧,我叫她别管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