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
我两腿发软,差点就从婕琪阿姨家的楼梯上滚下来。我听见她两个儿子的声音从后院传过来,正在呼喊卡杭高中橄榄球队的队呼。我驶了个弯,把车子停在桑椹树底下,头靠在方向盘上。
我妈早就病了吗?玛丽安病了吗?亚玛跟我病了吗?有时候我觉得,疾病潜伏在每个女人体内,等待适当的时机绽放。我从小到大认识了不少有病的女人。有的是慢性病,有的大病小病不断,有的则是有毛病。男人当然也生病,他们会骨折、会背痛,有时候也需要开刀,摘除扁桃腺,装新的骨盆腔。但女人是备受折腾。用不着讶异,想想看女人一生中有多少东西在她们体内进出。卫生棉条、扩阴器、阴茎、手指、按摩棒等。从前面、从后面、从嘴巴,简直折煞人。男人就爱把家伙放在女人体内,不是吗?小黄瓜、香蕉、酒瓶、串珠、奇异笔、拳头。有次有个男的还想把话筒塞到我里面。我拒绝了。
噁心,好噁心,超噁心。什么是真的?什么是假的?亚玛是因为生病所以要吃我妈给的药,还是因为吃了我妈给的药所以生病?我妈给我蓝色药丸是想害我吐,还是想预防我病情加重?
如果玛丽安不是我妈的女儿,她还会死吗?
※※※
我知道我应该拨电话给理察,但又不知道拨了要跟他讲什么。我好害怕。我证实了我的想法没错。我好想死。我往南开,经过我老家,直直往养猪厂的方向驶去,在“席拉家”门口停车。“席拉家”是一间疗伤系破酒吧,没有窗户。酒吧老闆有个女儿,认识她的人都知道不要去招惹她。
“席拉家”里头溅漫着猪血的腥味和尿骚味,就连吧檯上一碗碗爆米花也沾染着肉味。两个男的抬起头,他们身穿皮衣,头戴棒球帽,嘴上两撇八字鬍,兇神恶煞地看了我一眼,立即低下头去喝啤酒。酒保二话不说,直接帮我倒了一杯波旁。音响喇叭嗡嗡嘤嘤传来创作才女卡洛金的歌声。我跟酒保要了第二杯,他指着我的背后,说:“妳在找他吗?”
约翰.肯尼坐在酒吧唯一的包厢里,一个人垂头丧气喝着闷酒。他白皙的皮肤泛起红晕,看他嘴唇湿湿的,而且还不停咂嘴,我猜他已经吐过一轮了。我拿着酒坐到他对面,一言不发。他笑咪咪看我,手越过桌面,握住我的手。
“嗨,卡蜜儿,妳好吗?妳好清爽,好漂亮。”他环顾四周。“这……这里好髒。”
“我还好吧,我想。你还好吗?”
“喔,当然啊,我好得不得了。我妹遭人谋杀,我马上就要被抓去关,现在连女朋友都不爱我了;想我当初搬来这个烂城市的时候,她黏我点得跟橡皮糖似的,现在她知道我也没多了不起。我是不在乎啦,她人好是好,但就是……”
“很无趣。”我帮他接下去。
“没错、没错。本来在我妹出事之前,我就想跟她分手了。现在想分也分不了。”
如果他真的跟她提分手,一定会被全镇的人摆在放大镜底下看──包括理察在内。现在分手是什么意思?表示他有罪吗?
“我不想回家。”他低喃道。“干,我宁可去森林里自杀,也不要回家跟我妹的遗物大眼瞪小眼。”
“这我不怪你。”
他拿起桌上的盐罐,沿着桌沿转圈圈。
“我想只有妳,能够了解失去妹妹的感受。”他说。“大家都叫妳赶快好起来,说日子还要继续过下去。妳真的有好起来吗?”他挖苦地说着,苦得我看他的舌头都要变成黄色了。
“你不但不会好起来,”我说。“而且还会受苦一辈子。我就是因为这样毁了。”能够把心底话说出来真是太棒了。
“为什么大家都觉得,我为我妹大哭很奇怪?”约翰把盐罐放倒,罐子骨碌骨碌滚到地上。酒保老大不高兴地瞪了我们一眼。我把盐罐捡起来,摆在靠近我这一边,顺手往背后洒了一把盐,替我们两个人趋吉避凶①。
①在西方有个迷信,认为恶魔总是在人的左后方虎视眈眈,而西方人相信往背后洒盐,洒进恶魔眼里可以趋吉避凶。
“我想你年轻的时候,大家都希望你能逆来顺受。”我说。“而且你又是男生。男生是不能多愁善感的。”
他冷笑一声。“我爸妈给了我一本书,教我怎么面对死亡,书名叫《男孩不流泪》。书上说有时候你要退后一步,否认这一切。还说否认对男人来说很好用。所以我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,假装我什都不在乎。有那么一下下,我真的办到了。我那时候在玛芮斯家的加盖小屋里,拚命想一堆……废话。我望着窗户外面那块正方形的小小蓝天,不停告诉自己:没事的,没事的,没事的。好像又回到小时候一样。我照着书里说的做了一遍,做完之后,我只确定一件事:永远不可能没事的。就算抓到了兇手,事情也不会这样就结束。我不懂为什么大家都说,只要抓到兇手就没事了。而且现在看起来,大家要的兇手就是我。”他嗤之以鼻地笑了笑,接着摇了摇头。“他妈的真是疯了。”说完突然又接了一句:“妳还要来一杯吗?妳愿意跟我一起喝一杯吗?”
虽然说他已经醉了,身体大幅度地摇晃着,但我绝对不会阻止伤心的人喝得不省人事。有时候,喝醉是最合情合理的办法。我总觉得,只有铁石心肠的人,才有办法清醒看待世间的一切。我在吧檯先灌了一杯,感觉醉得跟他差不多茫了,才又点了两杯波旁端回去。我的还是双份的。
“依我看,歹徒挑了镇上最有主见的两个女孩下手,除之而后快。”约翰说。他啜了一口波旁。“如果妳妹和我妹都还活着,妳觉得她们会成为好朋友吗?”
在幻想的国度,娜塔莉和玛丽安都还活着,而且玛丽安还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女孩。
“不会。”说完我哈哈大笑,逗得他也跟着笑了。
“所以是我妹太坏,不配跟妳妹妹一起玩。”他脱口而出,我们又笑了一阵,随即沉寂下去喝闷酒。我已经醉到分不出天南地北了。
“娜塔莉不是我杀的。”他嘟哝。
“我知道。”
他牵起我的手,紧紧握着。
“她被人发现时手上涂着指甲油。是别人涂的。”他呢喃。
“说不定是她自己涂的。”
“娜塔莉最讨厌那些有的没的,连梳个头都心不甘情不愿。”
我们沉默了好几分钟。卡洛金唱完了,换卡洛贝耶莎格登场,清亮的女音,在这间屠夫酒吧里响起,演唱一首接一首的民谣歌曲。
“妳好美。”约翰说。
“你也是。”
※※※
到了停车场,我看约翰连个车钥匙都拿不稳,就跟他说他醉了,不能开车,他就把钥匙乖乖交到我手上。我也没清醒到哪里去。我迷迷糊糊地送他回玛芮斯家,快到门口的时候,他突然摇头,问我能不能载他到镇外的旅馆,就是我南下第一天住的那一家。那是一间小小的避难所,让人能作好心理準备,面对风谷镇的沉重。
我们把车窗摇下,和煦的晚风吹了进来,吹得约翰的T恤紧贴胸膛,吹得我的长袖翻腾翩翩。除了那头浓密的头髮,他看起来几近赤裸,手臂上只敷着一层淡淡的汗毛,彷彿整个人赤条精光,需要找东西遮盖。
约翰没有信用卡,我帮他垫了住宿费──九号房──还帮他开房门,扶他到床上坐好,用塑胶杯倒了一杯温开水。他只顾盯着脚尖,不肯把水从我手上接过去。
“约翰,你需要喝水。”
他一口气喝完杯子里的水,随便把杯子往床沿一放,杯子翻倒,滚到床铺底下。他抓住我的手。我本能地想挣脱,没想到他却捏得更紧。
“我之前就看到了。”他用手指描着『无耻』的『心』字旁,『无』和『耳』字边还藏在长袖底下。他伸出空着的那只手,抚摸我的脸。“可以看吗?”
“不行。”我再次试图挣脱。
“让我看,卡蜜儿。”他不放手。
“不行,约翰,我从来没让别人看过。”
“我看过。”
他捲起我的袖子,瞇起眼睛,辨认我身上的一笔一划。我不晓得为什么我没有制止他。可能是他脸上带着探索的甜蜜,可能是我一整天下来筋疲力尽,也可能是我已经厌倦躲躲藏藏的生活。我隐瞒了十几年,不管是聊天、访问还是在超市收银处结帐,只要与人接触,我都提心吊胆,生怕哪一道疤会跑出来。让约翰看吧,让他看个够吧。他跟我同样热烈渴求遗忘这个世界,对于这种人,我无须隐瞒。
他捲起我另一只手的袖子,我两只手臂都露在外面,赤裸裸的,看得我简直喘不过气来。
“从来没有人看过?”
我摇头。
“这件事多久了,卡蜜儿?”
“很久了。”
他盯着我的手臂,又把袖子往上推高了一点,在『厌烦』中间亲了一下。
“这就是我的感受。”他一边说,一边用手指探索我的伤疤,我打了个寒颤,全身起了鸡皮疙瘩。“让我看全部。”
他把我的上衣往上拉,我坐在那里,像个听话的小孩,乖乖让他帮我宽衣解带。他脱掉我的鞋袜,拉下我的裤子。我穿着内衣内裤,在冷得刺骨的房间里瑟瑟发抖,冷气机送来一阵一阵的寒风。约翰揭开棉被,要我钻进被窝里,我钻了进去,身上既发冷又发热。
他举起我的手,抬起我的腿,还帮我翻了身。他读我。一个字一个字大声地念出来,既是呓语,又是怒骂:『烤箱、晕眩、城堡。』他把自己的衣服也脱了──只有我赤裸不公平──揉成一团丢在地上,继续读下去。『麵包、恶毒、纠纆、刷子。』他手指一勾,迅速从前面解开我的胸罩,帮我褪下来。『花朵,剂量,瓶子,盐巴。』他力气好大。他含着我的乳头。自从我着迷于刻字,这还是我第一次准许我的男伴这么做。已经十四年了。
他的手在我身上游走,我让他游走,让他摸我的背部、我的胸脯、我的肩膀、我的大腿。他的舌头深入我的口中,舔我的脖子,吮我的乳头,埋进我双腿之间,再回到我的嘴里。我从他的舌尖品嚐我自己。全身的字都默不作声。我觉得自己被降伏了。
我引导他深入我里面,高潮来得又快、又猛,一波接着一波。我感觉他的泪水滴在我肩头。我们交缠在一起,他跨着我的腿,我枕着他的肩,沉沉睡去,矇眬之中,只有一个字哼了一声:『预兆』。好坏我不知道,但我选择相信是好预兆。傻女孩。
※※※
清晨,窗外的树枝沐浴在晨曦里,像上百只闪闪发亮的小手。我光溜溜地走到洗手檯边,帮我们两个倒了一杯水,解一解宿醉后的乾渴,微弱的晨光照着我的疤,那些字又蠢蠢欲动起来。冬眠结束了。我看到我的皮肤,忍不住作呕,我随手抓了一条浴巾,围好,回到被窝里。
约翰喝了一口水,撑起我的头,餵我喝了一点,再把剩下的大口喝掉,喝完后他伸手扯我的浴巾我死命地拉着。浴巾搭在我胸前,粗粗的,像抹布一样。我摇摇头。
“这是怎样?”他对着的我耳朵吹气。
“这是不留情的晨光。”我也跟他咬耳朵。“不要再做梦了。”
“做什么梦?”
“一切都会没事的梦。”我说完,亲了亲他的脸颊。
“先还不要从梦里醒来。”他说着伸手环抱我。那瘦弱的手臂;没有手毛的手臂;小男生的手臂。虽然我这样告诉自己,但心里却觉得很安详。漂亮又乾净。我的脸偎着他的颈窝,闻他身上的味道:酒气、呛鼻的刮鬍水──喷出来是冰蓝色的那一种。我再次睁开眼睛,只见窗外警车的警灯红溜溜地在打转。
砰砰砰。门板震得好厉害,好像随时会垮下来。
“卡蜜儿.卜蕾。我是韦克睿警长,在的话把门打开。”
我们拾起散了一地的衣服,约翰的眼神像饱受惊吓的小鸟。皮带扣环的锵铛声,穿衣服的窸窣声,慌张、心虚的声响,一一洩了我们的底。我把被单丢回床上,用手胡乱梳了几下头髮,约翰不知所措站在一边,手指勾着皮袋环,假装若无其事站在我身后。我打开门。
理察。他穿着笔挺的白色衬衫,繫着清爽的条纹领带;一看到约翰,他脸上的笑容瞬间垮了下来。韦克睿站在理察旁边,他好像嘴上出疹子,拚命揉着鬍子,眼神在我和约翰之间飘来飘去,接着转过头看一看理察。
理察一言不发,怒目瞪着我,双手环胸,深深吸了一口气。我笃定房间里有做爱后的余味。
“嗯哼,妳看起来很好嘛。”他说着,勉强笑了笑。我说他强颜欢笑,是因为他领子以上的脖子红透了,好像怒气沖沖的卡通人物。“约翰呢?还好吗?”
“我很好,谢谢。”约翰说着,上前站到我旁边。
“卜蕾小姐,妳妈妈几个小时前拨电话到警察局,说妳还没有回家。”韦克睿喃喃地说。“她还说妳身体不太舒服,摔了一跤什么的。她非常担心,真的很担心。加上最近又发生那么多丑陋的犯罪,小心谨慎才是上策。我想她会很高兴知道妳在……这里。”
他最后一句话其实是问句,但我不想回答。我欠理察一个解释,但对韦克睿我无可奉告。
“谢了,我可以自己打给我妈。很感激你们来找我。”
理察盯着脚尖,咬着下唇,我第一次看到他那么难堪。我的胃在翻搅,一股油腻味,一阵恐惧。他用力吐出一口气,手叉腰,先看一看我,又看一看约翰。两个捣蛋被逮个正着的小鬼。
“跟我来吧,约翰,我们送你回家。”理察说。
“卡蜜儿会送我回家,谢了,劳尔警探。”
“你成年了吗,小鬼?”韦克睿问。
“他满十八了。”理察回答。
“那好,祝你们有美好的一天。”韦克睿说完,朝理察嗤笑,压着嗓子说:“他们已经享受过美好的夜晚了。”
“我晚点打给你,理察。”我说。
他举起手,对我弹了一下手指,转身回到车上。
※※※
我送约翰回家的路上,两个人几乎没讲什么话,他决定回家后要先去地下室,窝在育乐室里补眠。在车上他哼了一段五〇年代的爵士乐,用手指在门把上打节拍。
“妳觉得事情有多糟?”他终于开口。
“你的话倒还好,这表示你是正常的美国男孩,对女人有兴趣,有时候也想随便乱来。”
“谁跟妳随便,我一点也不觉得我们很随便。妳觉得我们很随便吗?”
“不会。我说错话了。我觉得我们是认真的。”我说。“但我年纪大你一轮,而我的工作又正好是报导这则犯罪新闻……我们的利益冲突。很多比我还厉害的记者,都因为这种事被公司炒鱿鱼。”我感觉到早晨的阳光射到我脸上,照亮我的鱼尾纹,曝露我的年纪。同样是睡眠不足加上彻夜狂欢,约翰的脸却还是美得像花瓣。
“昨晚妳救了我。这整件事救了我。要不是妳留下来陪我,我一定会做出傻事。我是说真的,卡蜜儿。”
“你也让我觉得很安心。”我是真心这样觉得,但说话的语气却跟我妈一样虚伪。
※※※
我让约翰在路口下车,他俯身要吻我,但只亲到我的下巴,因为我在最后一秒闪开了,我心想:谁也不能证明我们之间真的有什么。
我开回大街上,停在警察局门口。还有一盏街灯亮着。清晨五点四十七分。大厅的接待小姐还没有来。我逕自按下夜间门铃。墙上的室内芳香剂跟我齐头高,嘶一声往我肩上喷出柠檬清香。我又按了下门铃,通往办公室的门开了一条缝,理察从那扇笨重的门后面探出头来。他杵在那里望着我,我正想着他又要转身离开──我巴不得他转身离开──没想到他却打开门,走到大厅里面来。
“妳想从何说起呢,卡蜜儿?”他坐在鼓鼓的沙发上,头埋进手心里,领带垂在大腿中间。
“事情不像你看到的那样,理察。”我说。“我知道这样说很老套,但这是真的。”否认否认否认。
“卡蜜儿,四十八小时前,我们才做过爱,四十八小时后,我抓到妳和谋杀案的主嫌开房间。就算事情不像我看到的那样,那还是很糟糕。”
“人不是他杀的,理察。我百分之百确定人不是他杀的。”
“是吗?所以你们一边干砲一边讨论这个?”
(很好,吃飞醋啊,)我心想。(这我还应付的来。把头埋在手心那套我就没辙了。)
“根本没有那种事,理察。我发现他在酒吧喝得烂醉,酩酊大醉。我担心他会做傻事,所以陪他去旅馆,听他说话。我的报导需要他。结果,你知道我发现什么吗?我发现你这样子查他,简直要把他逼疯了,理察。再说,我知道你无法确定他就是兇手。”
我从头到尾,就只有最后一句话是实话,而且直到说出口之后,我才知道原来我心里有这种想法。理察很聪明,办案很厉害,而且非常有野心,这又是他第一个大案子,加上整个风谷镇闹得沸沸扬扬,大家都吵着说要缉凶。如果他并非只凭一厢情愿认定约翰就是兇手,而是有真凭实据,他一定好几天前就把约翰缉捕归案了。
“卡蜜儿,虽然妳想是这样想,但妳根本不清楚我们办案的细节。”
“理察,相信我,我从来不觉得自己知道你们办案的进展。你把我弄上床,但嘴巴却还是紧紧闭着,什么也不肯透露给我知道。”
“啊,还在翻旧帐啊,我还以为妳已经长大了呢。”
沉默。“嘶──”,柠檬清香。我隐约听到理察的银色手錶滴答滴答响。
“让我秀一下我的功夫有多到家吧。”我说。我又回到之前,不顾一切地想臣服于他、取悦他、勾引他。昨天晚上,有那么几分钟,我觉得非常安详;但理察一出现在门外,就把剩下的一点静谧也粉碎了。我要把我的安详讨回来。
我弯身跪到地上,拉开他裤头的拉鍊,有几秒钟,他把手放在我的后脑勺,然后突然又粗暴地抓住我的肩膀。
“干,卡蜜儿,妳这是在干嘛?”他发现自己手劲太大,便鬆开手,把我从地上拉起来。
“我只是希望我们还能继续下去。”我自顾自玩起他衬衫上的钮扣,说什么也不肯正视他的眼睛。
“没用的,卡蜜儿。”他说着,毫无感情地吻了一下我的嘴唇。“在我们继续发展下去之前,妳必须清楚明白这一点。就这样,我没什么好说的了。”
然后他就请我离开了。
※※※
时间奔逝,我躺在汽车后座追逐睡眠时间,这感觉好像在列车行进时,从车厢的缝隙窥探对面的标誌。我暴躁地醒过来,全身湿黏。我到便利商店买了牙刷牙膏,挑选了整家店香味最浓的髮雾和乳液。我在加油站的洗手檯刷了牙,把乳液抹在大腿中间和腋下,再喷上髮雾固定头髮,用草莓和芦荟馥郁的香味,掩盖住汗臭和做爱后的体味。
我无法回家面对我妈。我不知道在发什么疯,居然还想继续跑新闻,自以为我还能继续报导下去,假装再追查下去不会酿成大祸。刚刚戈蕊.什尔提到恺蒂.赖希,趁这个名字还萦绕在我脑海里,我决定去拜访她一趟。她在小学当导护妈妈,负责带娜塔莉那一班和安那一班。我妈以前也是导护妈妈,这可是人人觊觎的崇高职位,要有钱有闲才做得来:导护妈妈每个礼拜要去学校两趟,帮忙带美术课、工艺课、音乐课,星期四还要帮小女生上缝纫课。我小时候上的是缝纫课。现在上的课应该会比较中性一点、时髦一点,譬如电脑课、微波炉新手课程。
恺蒂跟我妈一样,都住在广阔的山丘上,山脚有一道窄小的阶梯,从草坪一路延伸到她们家门口,两旁种着向日葵。一株姿态优雅的梓树,犹如纤纤玉指立在山顶,依偎着右手边一棵魁梧的桦树,桦树绿叶成荫,树荫遍地,两棵树恰似一对男女。早上还不到十点,苗条的恺蒂一身古铜肌,趴在屋顶的平台做日光浴,身旁摆着一台小电扇,吹送出凉风习习。好个凉爽的豔阳天。不过还是有个问题:她要怎样晒才不会晒出皮肤癌?或至少不会徒增皱纹?她看到我沿着阶梯往上爬,一个讨人厌的小黑影,出现在她家碧绿的草坡上。她举手覆眉,从十二公尺高的丘顶往下打量我。
“是谁?”她喊道。记得她高中时的头髮是自然的小麦金,现在则染成浅铜金,扎成一束,盘在头顶。
“嗨,恺蒂。我是卡蜜儿。”
“卡──蜜儿!天啊,我这就下去。”
没想到恺蒂会那么热烈欢迎我。那次在恩洁家的吐苦水大会,是我们阔别多年后第一次见面。她的愤恨来去自如,像一阵风。
她蹦蹦跳跳下了楼梯,那双有神的蓝眼睛,从她橄榄色的脸蛋上绽放出光芒来。她一双小麦色的手臂,跟小孩子一样纤细,让我想起某年冬天亚伦迷上的法国小雪茄,我妈那时候都叫他去地下室抽,还起了一个堂皇的名号,说那是他的专属吸菸室。但过了不久,亚伦就把雪茄戒了,转而迷上波特酒。
恺蒂在比基尼外面罩了一件粉红色小可爱,好像八〇年代德州南帕岛度假区贩售的纪念品,也很像某年春天湿身选美比赛穿的贴身参赛服。她用巧克力牛奶色的手臂环住我,带我进入室内。老宅邸没有中央空调。跟妳老家一样,她解释道。不过他们主卧室倒是装了一台冷气。小孩子多流点汗没关係,我猜。不过这不表示他们不宠小孩。整幢房子的右半边,几乎都规画成儿童的室内游乐场,有黄色的游戏屋、溜滑梯,还有名牌订製木马,看起来少有人玩。游戏室的墙上贴着五颜六色的大型方块字:“爱玛”、“玛蒂森”,还黏了好多张她们的照片,每一张都是全身照,小女孩金髮、塌鼻,眼神呆滞,嘴巴开开,主要是在拍摄她们身上的行头:粉红色的连身裤,上面装饰着小雏菊;红色的连身洋装,搭配圆点点的灯笼裤;插满花朵的草帽;秀气的娃娃鞋。可爱的孩子,超可爱的衣服。我无意间帮镇上的童装店想到了广告标语。
为什么我会选在礼拜五一大早来访,恺蒂似乎没有兴趣过问。她跟我报告她刚看过的名人八卦,问我觉不觉得蓉贝涅兇杀案①会为女童选美蒙上阴影。(玛蒂森吵着要当小模特儿。)那也没办法啊,谁教她跟她妈妈一样漂亮?(什么,卡蜜儿,妳今天怎么嘴巴那么甜,我从来都不知道妳觉得我漂亮呢。要喝点什么吗?)当然要。(不过我们家里没有酒喔。)妳们家怎么会有酒,我也没说想喝酒啊。(甜茶怎么样?)甜茶好极了,找遍芝加哥也找不到像我们这里的甜茶。出门在外,总是特别怀念家乡味,妳有空可以去芝加哥看看他们卖的那是什么火腿。能回家真是太好了。
①蓉贝涅(JonBenet Patricia Ramsey)凶杀案发生在一九九六年美国科罗拉多州,被害女童年仅六岁,曾参加过女童选美赛,她在被通报失蹤的八小时后,被发现陈尸在自家的地下室。这起事件在当时受到媒体大肆报导,喧腾一时。
恺蒂用水晶壶装了甜茶回来。这真的是她泡的吗?很可疑。我刚才在客厅瞄到她从冰箱拿出一罐三公升装的家庭号包装。我有点沾沾自喜,不过转念一想,我自己也是遮遮掩掩,好不到哪里去。我用浓浓的植物香精掩盖我天然的体臭。我不只散发着人工的草莓香和芦荟香,肩膀处更是散发缕缕空气芳香剂的柠檬味。
“这茶真好喝,恺蒂。我想要我每餐都喝甜茶也没问题。”
“芝加哥的火腿怎么了吗?”她盘腿坐着,倾身向前,眼神像高中的时候一样专注,好像拚命在回想保险箱的密码。
我不吃火腿,自从参观完我们家族企业之后就不吃了。虽然那天不是屠宰日,但光是那景象,就足以让我连续失眠好几天:上百只动物挤在同一个笼子里,甚至连转身的空间都没有,到处充满血的腥甜和粪的恶臭。我脑中突然闪过亚玛的身影,看到她专注地盯着那些笼子看。
“红糖味不够。”
“嗯哼。说到火腿,要我帮妳做个三明治吗?我有妳家的火腿、狄肯家的牛肉、柯飞家的鸡肉,还有瘦妈妈的冷冻火鸡可以微波。”
恺蒂是那种从早到晚忙得团团转的人,一下用牙刷清洗厨房的磁砖,一下拿牙籤剔除木板接缝里的线头,等会儿又嫌这里不乾净、那里不舒适。但我还是成功地把话题引导到安和娜塔莉身上,还再三跟她保证绝对不会把她的名字洩漏出去,然后才按下录音机的开关。她们两个既听话又可爱(开头总免不了要美言几句),接着:
“安上缝纫课的时候,的确有闹过一场风波。”缝纫课,所以现在还有缝纫课。我感到一阵欣慰。“她用针戳娜塔莉.肯尼的脸颊,我想她本来是要戳眼睛的,妳知道吧,就跟娜塔莉在俄亥俄州做的事情一样。”是宾州。“前一分钟,两个人还好端端地坐在一起。她们年级不一样,彼此也不认识,但缝纫课是各个年级一起上。安上一秒还自哼自唱,跟个小妈妈一样,谁知道下一秒钟,意外就发生了。”
“娜塔莉伤得多重?”
“嗯,不太重。那时候我跟蕊.怀特芙都在,蕊现在是二年级的班导,以前绰号叫小蕾,比我们小五届,但她一点也不小,至少以前挺壮的,不过现在瘦多了。总之呢,我和她把安拉开,看到针从娜莉的脸颊上穿出来,再往上两公分就戳到眼睛了。她既不哭也不闹,只是呼嗤呼嗤喷着气,像一匹发怒的马。”
我眼前突然闪过安的影像。她顶着一头蓬乱的捲髮,拿着一根针在布上穿进穿出,突然想起娜塔莉的剪刀事件:娜塔莉就是因为那次攻击,所以才会那么与众不同。接着,她还来不及想清楚,就已经飞针刺进娜塔莉的脸颊;伤害人其实比想像中还容易,迅速一戳,针头就抵上了颧骨,针尾从娜塔莉的脸颊上穿出来,像一支迷你的银色小鱼叉。
“安有攻击娜塔莉的理由吗?”
“根据我对这两个小女生的了解,我确定一件事:她们两个攻击人是不需要理由的。”
“有其他女同学欺负她们吗?她们在学校压力很大吗?”
“哈!”虽然她“哈”得很讶异,但因为“哈”得太标準,听起来反而很虚假,就像猫盯着你说“喵”一样。
“这个嘛,只能说她们不太期待上学啦。”恺蒂说。“不过这妳回去问妳妹会更清楚。”
“我知道妳说亚玛会欺负她们……”
“天晓得她上高中以后会变得怎么样。”
我静静等恺蒂集中火力,对我妹妹大发议论。一定没好事,我猜。难怪她看到我这么高兴。
“还记得我们以前在高中简直是呼风唤雨吗?只要我们觉得酷的,大家都说酷,只要我们不喜欢的,大家都讨厌?”她的口吻非常陶醉,好像沉浸在冰淇淋和小白兔的童话世界。我只点了个头。我想起来我做过一件残忍的事:黎安是我的小学同学,做人非常死脑筋,一直到高中还缠着我不放,一天到晚关心我的心理状态,还暗示说我有忧郁症。有一天,她趁第一节上课钟响前跑来找我聊天,我偏偏故意不理她。我到今天都还记得她把课本夹在腋下,穿着一条老土的印花裙,每次跟我讲话时,头都稍微垂着。我故意背对着她,不让她加入我们的小团体,笑她的穿着老气横秋。其他女同学也跟着我一起取笑。她整整被奚落了一个礼拜,高二、高三甚至沦落到只能找老师一起吃午饭。当时其实只要我说一句话,就可以制止这场排挤风波,但我却选择保持沉默。我希望她离我愈远愈好。
“妳妹比我们还厉害三倍,而且她个性很坏。”
“怎么样个坏法?”
恺蒂从咖啡桌的抽屉拿出一包菸,抽出一支,用长火柴棒点燃。现在还是偷偷抽菸啊。
“喔,就她和那三个小女生──金头髮,小小年纪就长胸部的那三个──学校简直像她们家开的,其中又以亚玛最跋扈。讲句实在话,她们真的很坏。虽然有时候是调皮,但大部分的时候都太过头了。她们命令一个胖女生帮她们送午餐,而且送完了还不准人家走,硬把她的头压在盘子上,逼她不用手只动嘴巴吃东西。”虽然她皱了一下鼻子,但好像并不怎么在意。“她们还把一个女生堵在墙角,叫她把上衣掀起来给男生看,还要她一边说猥亵的话,原因是,她还是个太平公主。还有传闻说,有一个叫萝娜.迪尔的女生,之前跟她们是好朋友,但后来闹翻了以后,她们带萝娜去参加派对,灌醉她,然后……把她当成礼物,送给其他大男生享用,她们几个人则守在外面把风,让里面的人安心办事。”
“她们还不满十三岁耶。”我一边说,一边回想自己十三岁时做的事。十三岁,我突然发现,真是青春到气死人啊。
“这几个小女生很早熟。我们在她们那个年纪,也做过不少疯狂的事情。”恺蒂抽了菸,嗓子哑了起来。她徐徐吐气,看着烟雾在我们头顶缭绕。
“我们不像她们那么残忍。”
“我们也差不了多少啦,卡蜜儿。”(差不了多少的是妳,不是我。)我们盯着对方,心里暗自条列做过哪些亏心事。
“反正,亚玛常常欺负安和娜塔莉就对了。”恺蒂说。“妳妈人真好,花那么多心思照顾这两个孩子。”
“我妈帮安上过家教,这我知道。”
“不只呢,她在学校当导护妈妈时,总是会特别辅导她们两个,放学后也会邀她们到家里玩,请她们吃点心,有时候课堂间下课也会跑过来,站在围墙外看她们在操场上玩耍。”
我眼前突然闪过我妈的身影:手指紧握住栏杆,眼神热切地往校园里面看。我彷彿瞥见我妈穿着一身白,白到发光的那种白,然后伸出一只手,抓住娜塔莉,再竖起食指,比在嘴唇上,叫詹姆士.卡比西“嘘”。
“好了吧?”恺蒂问。“一直聊这个,讲得我都累了。”她“喀”一声按掉录音机的开关。
“喂,我听说了妳和那个帅哥警探的事。”恺蒂笑着说。她的马尾鬆了,一绺头髮垂了下来;我想起有一次她正低头涂着脚指甲,涂到一半,突然开口问我和某某篮球员怎么样,其实是她自己暗恋那个篮球员。我尽量克制自己,不要对理察两个字起任何反应。
“喔,大家乱讲的啦。”我笑着答,“男未婚、女未嫁……我的生活没有那么多采多姿啦。”
“约翰.肯尼可不这么认为喔。”她抽出菸,点火、深吸、深吐,一双瓷青色的眼睛牢牢盯着我。这次脸上毫无笑容。我知道我有两个选择:第一,跟她三八几句,逗她开心。现在是早上十点半,如果这时候把真相告诉她,不到中午,全风谷镇的人就都知道了。第二,打死不承认,惹她发飙,气得她不肯跟我配合。但反正我都已经採访完了,大可不用讨好她。
“啊,这也是人家乱讲的啦。这里的人应该要多培养嗜好,不要整天八卦。”
“是吗?听起来很像妳的作风耶。有这种好康妳怎么可能会错过。”
我起身,急着要离开。恺蒂绷着脸,送我到门口。
“不好意思,占用妳那么多时间。谢谢妳,恺蒂。看到妳真开心。”
“我也很开心,卡蜜儿。希望妳在这里住得愉快。”我出了门,下了台阶,她突然把我叫住。
“卡蜜儿,”我转过身,看到恺蒂弓着左脚,脚尖勾着右腿,她高中就常摆这个姿势,跟小女孩一样。“给妳一个良心的建议:回家洗个澡吧,妳好臭。”
※※※
我真的就这样回家了。我脑海里闪过一幕幕我妈的影像,全都是坏预兆。『预兆』。这两个字在我皮肤上颤了一下。我眼前晃过外婆瘦弱的身影,她顶着乱髮,伸出长指甲,把我妈身上的皮一层一层剥下来。我彷彿看到我妈跟她的药丸和药水,她手拿剃刀帮我剃头。我又看到了玛丽安,她躺在棺材里,只剩一副枯骨,一条白色缎带繫着一大把乾涩的金色捲髮,彷彿一束凋零的捧花。我想像我妈照顾着那两个暴力的小女孩,但是应付不太过来。娜塔莉和安应该没吃到太多苦头。我妈向来讨厌不肯受她特殊照顾的孩子。她是先勒死娜塔莉再帮她涂指甲油吗?还是先涂指甲油再勒死她?
(妳一定是疯了才会想这些事。妳一定是疯了才会逼自己不去想这些事。)